朗读
本局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2017年5月3日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化公安机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按照《海曙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海曙区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自身改革,倒逼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办事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全面梳理、公布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及“零上门”的事项,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分局年度重点工作“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到2017年底,实现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梳理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
1.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实施要求,深入梳理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减环节、网上办理及快递送达、即时办理等措施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在2月、3月底前分别按时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第二批事项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最多跑一次”覆盖90%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
2.对于目前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的事项,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力争年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3.根据市政府要求,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其它行政权力等事项中适合“最多跑一次”的事项。
(二)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信息公开
1.进一步编制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精简、规范并严密申报材料,对同一事项在不同申请情形下需提交不同申报材料的,应逐一厘清、明细区别。
2.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标注修改“最多跑一次”事项相关办事信息,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信息保持一致,并详尽展示“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
3.对市局下放至分局办理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各相关业务大队要做好下放事项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确保市局下放事项同步实现“最多跑一次”,并做到与市局下放事项办事指南一致。
(三)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1.积极响应“一窗受理”改革,支持和配合服务窗口集成,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至2017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办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比例。
2.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改革意义、事项清单和实现途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实效,确保“一窗受理”正常运作,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3.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主动向前来办事企业和群众开展受理事项“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宣传告知,宣传告知率要达95%以上,让企业和群众了解熟知“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实现途径,大幅提高事项“最多跑一次”和“零上门”办结率。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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