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局(办)、东钱湖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美丽乡村和乡村全域旅游建设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美丽乡村和乡村全域旅游建设若干意见
为提升东钱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品质,大力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和乡村全域旅游建设,根据《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美丽乡村和乡村全域旅游建设“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要求,按照“科学编制规划、整治村容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特色产业、争创品牌乡村”的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村规划
(一)村庄建设规划。韩岭、陶公、建设、利民、殷湾和莫枝等6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建设修编规划,由规划分局牵头编制,其它8个保留村修编建设规划由镇政府牵头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费用由区镇财政各自承担。
(二)建设项目设计。14个保留村创建美丽乡村和全域乡村旅游具体建设项目设计,一般由各村按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实施,建设项目设计费由镇政府按80%比例按实予以补助,每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提升村容村貌
(一)环境卫生管理。以建设“清爽、整洁、有序、优美”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
(二)农村垃圾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东钱湖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定点定时投放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方式,经分类(可腐烂垃圾与不可腐烂垃圾)统一转送到村级垃圾中转站,然后经镇环卫站垃圾分类车统一收集转运处置。镇政府对农村垃圾分类创建合格村予以20万元补助。
(三)美丽庭院建设。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导向,大力提高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素质。根据《关于东钱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2015〕60号)文件规定,对创建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美丽庭院”的家庭分别予以1500元、2500元和3500元奖励。提高“美丽庭院”星级创建农户覆盖率,三星级旅游特色村要求一星级以上“美丽庭院”户覆盖率达20%户以上,二星级旅游特色村要求一星级以上“美丽庭院”户覆盖率达10%户以上,一星级特色旅游村要求一星级以上“美丽庭院”户覆盖率达5%户以上,对达标村镇政府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
(四)景观立面改造。鼓励各村对村庄主入口、重要节点和主要村道两侧进行立面景观统一改造提升,景观立面改造提升方案须经镇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审核,单位立面控制价90元/平方米,镇政府按实际工程费用补助90%。
(五)园林小品建造。鼓励各村对村内重要的公共空间进行园林小品建造,可采用花坛绿化、景观绿墙、迷你公园等,园林小品建造设计方案须经镇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审核,单位园林控制价300元/平方米,镇政府按实际工程费用补助90%。
三、健全公共服务
(一)住房公建配套。鼓励有条件的保留村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农房集中联片建设,镇政府对集中联片建房村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按单位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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