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政策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北仑区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政策意见(试行)
为加快北仑区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都市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6〕5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若干意见》(仑政〔2016〕32号)精神,经研究,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打造都市农业发展平台
1.推进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与休闲、教育、文化和健康养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都市农业示范区项目,项目要求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体现精品、高效、生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对项目实施区域内设施投入实行以奖代补,对以街道办事处为业主投入的项目,按新增总投入额80%予以补助,单一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业主投入的项目,按新增总投入额30%予以补助,单一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经审定立项后下拨补助资金的50%,结余补助资金待竣工验收后下拨。
2.促进北仑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转型。对园区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新增投入额100%予以补助。
3.推进观光作物示范点建设。挖掘春花作物观光功能,推进春花作物观光示范点建设,示范点要求连片100亩以上,按200元/亩予以补助。
二、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4.加快农业技术示范创新。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名优良种引进繁育、新技术应用示范研究。每年择优实施一批区农业技术创新示范项目,按研发投入8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项目立项后下拨补助资金的50%,结余补助资金待验收后下拨。
5.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鼓励农业“三品一标”建设。实施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对创建合格的经营主体予以3万元奖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工程,支持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建设,对创建成功的经营主体予以2万元奖励。切实做好有机肥、配方肥推广应用工作,按市级实施方案予以补贴。
6.引导本地农产品收购。鼓励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收购本地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销售,对收购本地农产品(不含花木)额度超过5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每年按实际收购额予以2-6万元一次性奖励。
7.鼓励农产品展示展销。对参加农业展销会的主体,按展会区域每次每家予以0.2-1.0万元参展补助,对展会中组织特装的主体予以1万元奖励;鼓励举办特色优质农产品推介和农业节庆活动,对街道、农合联、专业协会举办的活动,按活动投入额100%予以补助,单个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举办的经营性活动,按活动投入额20%予以补助,单个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农产品品牌培育,扩大北仑农产品名牌影响力,对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评比中获得金奖的主体,每个奖项予以1万元奖励,在市级评比中获得金奖的主体,每个奖项予以0.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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