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人才发展系列决策部署精神,抢抓人才流动机遇期,增创人才政策新优势,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营造“引进一个团队,带来一个项目,兴起一个产业”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北仑早日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和国家级新区行列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产业支撑,现就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港城英才”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服务发展、高端引领、以用为本、优先保障”的原则,聚焦“中国制造2025”和“四新”经济发展,以优势传统产业为依托,以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产业和集成电路、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石墨烯、稀土磁性材料、专用装备、光学电子、智能汽车等细分行业为重点,紧贴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企业发展需求,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3个层次,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具备一流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是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类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同时,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基本条件为:
(一)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原则上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诺贝尔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或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核心成员应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或国内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专业结构合理,互补性强,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三)团队研究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符合北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项目及其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落实基本创业条件。
(四)团队自带资金、科研成果(专利)在北仑注册成立企业,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不低于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金额,且首期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金额的30%;创办企业以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作价和自带资金入股为主,风投机构、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股,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同时要求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一般应超过50%。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三、支持政策
(一)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政策 经评审入选“港城英才”计划的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在落户北仑后,综合考虑团队在北仑注册企业的投资额、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北仑创业精力投入等情况,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3个层次进行扶持。
1.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A类
A类团队在北仑创办企业符合相应条件且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全职落户北仑的,按团队项目情况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1000万元的种子基金和10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的支持。对顶尖人才领衔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按团队项目情况最高可给予上述标准2倍的扶持。如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非全职落户北仑的,支持措施相应减半。
2.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B类
B类团队在北仑创办企业符合相应条件且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全职落户北仑的,按团队项目情况最高给予800万元的扶持资金、800万元的种子基金和8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的支持。如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非全职落户北仑的,支持措施相应减半。
3.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团队C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0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