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北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北区委办〔2015〕38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流,现将《关于企业参展补助政策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北区科技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6日
关于企业参展补助政策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北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北区委办〔2015〕38号),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北区委办〔2015〕38号),第6条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作出如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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