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委会各部门,大榭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大榭开发区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计划,助力实施管委会“五新发展计划”,进一步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简政放权为抓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打造优良的引商环境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捷化。按照“能联尽联、能减尽减、能通尽通”的原则和“八个一”标准加强窗口建设;推行“审核合一”,实行材料精减、事项精简、流程优化。登记办理时间平均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当场办结;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多证合一”和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事项的“一事联办”;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免费快递送达,实现“零跑动”办理注册登记事项;梳理并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所有登记事项的全覆盖;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提高招商服务机构效能,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程度。
(二)试行“证照分离”改革, 推进准入准营同步化。采取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形成迅速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实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码贯通”。
(三)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登记方式多样化。通过宣传引导分类,培训指导分类和服务保障分类等手段,提高申请人网上登记的使用率,真正发挥网上登记服务的便利性与高效性;设置商事登记办理区网上登记受理专岗,提供网上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促进线下办事大厅与线上办事平台的融合发展,方便外地投资者和招商服务人员远程登记操作,使企业登记从“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实现“零跑动”和“零见面”。
(四)简化登记注册材料,推进登记程序简易化。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取消个体户申请表格填写,全面推行“口头申报、现场录入、当场签字、当场核准”的简易程序;对于“多证合一”和“一事联办”的事项,实行证明材料共享制度,申请人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各审批部门之间做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破解申请人对应不同审批需要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难题。
(五)拓宽企业名称核准渠道和条件,推进名称核准简便化。逐步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充分释放企业名称资源,提高企业名称申报成功率;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对尚未列入国家行业分类的新兴业态和行业,可依据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进行名称登记;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鼓励企业自主申报。
(六)突破住所资源不足限制,推进住所证明便利化。支持在永丰路128号、奥力孚大厦、大榭国际大酒店等处试行住所申报制,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园区只需要提交一份住所承诺书代替原先的住所证明即可办理登记手续;持续推进 “集中办公”、“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多样化登记;对于已经取得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场所,可将竣工验收证明作为住所证明提交;对无产权登记证的其他房屋,由区国土分局统一出具无产权房屋使用证明作为住所证明材料;对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不高的税源型企业,试行商务秘书企业住所托管制度;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
(七)根据经营范围依法按需核定原则,推进经营范围核准通俗化。按照“法无禁止皆可登记”原则,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也可参照全国性、地方性行业组织认可的行业习惯,或者有统一刊号的专业媒体发布的专业文献等专业用语核定经营范围。
二、以当好“店小二”为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内容,营造优良的促商环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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