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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鄞州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8-08-31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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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智慧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智慧办〔2018〕10号)的文件精神,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区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企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资源和融合优势,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鄞州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2、具备承担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


  3、具备较好的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1、应用补助


  (1)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设计开发、业务流程优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等具体应用;


  (2)项目实施可行性强,应用技术成熟稳定,有完整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及服务费投入比例占总投入比例在50%以上;


  (4)项目应用效果良好,有利于提升申报单位的管理和研发能力,项目得到评审验收组推荐。


  2、推广示范补助


  (1)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良好,信息技术建设管理组织健全,并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有信息技术建设的所需资金保障,投入资金符合规定,软、硬件和运营费用投入比例合理;


  (3)已完成信息技术阶段性改造,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信息系统,系统以软件应用为核心,配套设施齐全,设计先进,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实施成效显著;


  (4)鼓励研发类企业开拓市场,至少有一项创建信息技术示范和标杆的典型案例;


  (5)应用效果良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效应,项目得到评审验收组推荐。


  3、软课题补助


  (1)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课题的研究基础、实施条件和科研能力;


  (2)课题组长应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多年从事本行业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担任,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3)课题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目标明晰和综合社会效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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