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镇、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发科、局、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鼓励科技型初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决定开展江北区2018年度江北区优秀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江北区优秀科技型初创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17〕30号)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申报条件
1.在江北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
3.企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且实际发生销售活动;
4.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实质性研发经费投入,且研发费用单独建账(需提供研发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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