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政府办 > 正文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十二五”以来,我市贯彻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业现代化评价位列全省第三位,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九,进入城乡融合发展新阶段。当前,我市“三农”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中央、省、宁波有关决策部署和《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特制定“十三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三农”持续健康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增优势、补短板、促均衡、惠民生,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想方设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促进城乡布局更加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土特色风貌更加彰显、乡村新型业态更加丰富、农村居民生活更加殷实、乡村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余姚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建设水平、生态文明水平、农民生活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基本形成具有余姚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农业更强。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农业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互联网+”和现代农业发展更加紧密,高效、生态农业有新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有效,全面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稳定在2%左右,农业增加值达到48亿元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60%、规模经营率达到70%,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0家、50家、125家。

  ——农村更美。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小城镇集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等进一步强化,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4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应治理村全覆盖。

  ——农民更富。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巩固,财产性收入快速增加,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业劳动力比重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年均增速稳定在10%左右。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68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8:1以内。四明山区域农民人均收入达到 25700元以上。

  ——体制更活。“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户籍制度等改革等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基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达到95分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农业增效、发展转型,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相结合、产业调整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一环两翼两区”的农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现代农业“两区”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主体间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业全产业链条,形成“一产接二连三”的互动型、融合型发展模式,打造“第六产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山水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特色区块(民宿)和精品线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提升淘宝网“特色中国余姚馆”运营水平,积极构建网络销售体系和线下农产品储运、配送体系,培育一批地方农产品配送企业。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基于物联网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农业精准生产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加快改善道路、沟渠、耕地质量等条件,不断增加标准农田一等田的比重,提高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产量22万吨以上。推进农田农村水利配套建设,继续开展山塘水库治理、河道专项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喷滴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落实农机购置、作业、保险等补贴,加大农机应用技术推广、农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余姚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农业机械作业水平和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推进农业装备设施向智能化、一体化、工厂化发展。

  3.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生产环境安全绿色。坚持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绿色化改造,启动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三基本两控减”,到2020年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建立和完善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与农膜收集处理体系,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创新农作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家庭农场培育试点。积极探索土地休耕轮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实施花木走出去和“退花还林、退耕还林”步伐。稳定巩固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农业节能减排,推广精量播种、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生产推广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对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土壤的风险评估、环境评估和污染修复。

  4.强化技术服务集成,推进生产过程全程可控。增强公益性服务组织功能,扶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广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标识卡,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制。围绕农业新品种改良改性、农产品保存保鲜和深精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御和安全种植等,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攻关,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鼓励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升茶叶、竹笋、杨梅等产业,壮大榨菜、蓝莓和创汇蔬菜等特色精品农业,创建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各类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的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创建成为气象灾害减灾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县”。

  5.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多种风险。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加大保费补贴投入,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机具、管理用房、从业者人身意外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政策性农业金融、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的联动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农产品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试点。稳步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社保险。

  (二)围绕农村增美、居住转优,促进品质提升全域化

  1.优化美丽乡村全域规划。坚持新型城镇化引领,优化农村布局,引导农村集聚建设,以空间结构调整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和资源均衡配置。结合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示范专项规划、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市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和建设项目统筹。按照“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优化布局”的要求,精心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农村形态面貌和建设品位,推进全市规划保留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

  2.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以及有“一个规划、一个主题、一条干线、一批美村、一链产业”的“五有”标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串点成线、连片成面,重点打造“诗意湖山,记忆古镇”“多彩四明浒溪线”“十里梅乡”“浙东小九寨”和“滨海明珠”等美丽乡村风景线。加强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美丽乡村领头羊,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3.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围绕把四明山区域打造成为宁波乃至全省领先的生态保护示范区、休闲旅游集聚区、绿色经济先行区、美丽乡村展示区和老区小康样板区“五区”目标,积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内聚外迁”、村庄整治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民居民宿建设、文化旅游发展、传统产业改造等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生态项目的实施,加强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强化水源地保护,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生态环境品质,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提升四明山区域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平。到2020年,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73% ,村庄整治提升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内聚外迁2000户,区域游客接待量达到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3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4.开展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以“治乱、改旧、提质”为抓手,优化农村住房布局,深化“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梳理式改造,实施沿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和特色建筑修复,因地制宜推进浙派民居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十三五”时期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促进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和活态发展,传承一批具有余姚乡村特色的“慈文化”“善文化”“孝文化””等活态文化,努力把历史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

  5.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深入开展“清三河”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护体系,实施河湖库塘清污(淤)五年行动,继续实施断头河打通工程,大力推进河道清淤和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40个村级水环境整治(其中宁波级20个),打造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河道。以“四无一机制”为总要求,以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治理,洁净农村环境,整体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健全“一把扫帚统管城乡”属地环卫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不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以“洁、序、美”为标准,深入推进全民共建“美丽家园”。深化森林村庄建设,美化彩化村庄。到 2020 年,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

  (三)围绕农民增收、要素转换,推进农村产权资本化

  1.积极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用益物权。在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和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确权确地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扫尾和完善。结合不动产登记,开展新一轮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所有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换)证,研究出台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权属、管理信息库。有序开展集体养殖水面(河塘、海淡水养殖池塘等)确权登记颁证。经流入主体申请,给予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证和森林资源他项权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zhengfubangongshi/20181119/1799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