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余姚市委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
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策部署,树立“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理念的要求,结合区域的资源禀赋、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以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联动发展、统筹发展、内生发展为原则,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着力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着力提升城乡统筹水平,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统一,努力把四明山区域打造成为宁波乃至全省领先的生态保护示范区、休闲旅游集聚区、绿色经济先行区、美丽乡村展示区和老区小康样板区。
二、区域范围及主要目标
1、我市四明山区域范围:包括梁弄镇、大岚镇、四明山镇、鹿亭乡,以及姚江以南以西的梨洲街道茭湖、黄明、燕窝片的8个行政村、陆埠镇洪山片的9个行政村、兰山片的3个行政村、大隐镇的芝林和云旱2个行政村,共计77个行政村,区域面积498.3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1万人。
2、主要目标:到2016年,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可持续产业基本建立,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使四明山区域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完成内聚外迁1200户以上,完成禁止开发区生态修复6600亩,生态公益林覆盖面达到43.13%,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以上,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使四明山区域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稳定、产业布局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区域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人居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村庄布局优化定型,通景公路更加快速便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完成禁止开发区生态修复12110亩,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73%,完成内聚外迁2000户,缩减自然村20%以上,区域游客接待量达到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5亿元左右,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5000元左右。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导向,强化规划引领
1、深入实施“1+5”规划。坚持规划的综合调控和统筹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实施“1+5”规划,着力完成各项规划目标任务。根据新一轮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相关规划的专题研究结果,适时适当修编完善我市四明山区域的各类规划内容,确保规划内容的合理性和目标的可实现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专题研究四明山区域的体制机制。为科学把握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新常态,根据我市四明山区域的功能定位、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等特点,认真做好四明山区域行政区划前期调研,适时启动四明山区域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区域生态承载能力
1、进一步明确三类区域范围。继续明确区域内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产业提升区三类区域,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突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严守生态红线,加大区域毁林开垦整治和水源地治理保护力度,对乱砍滥伐、盗挖偷采、毁林种植和违规排放污水、破坏水源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2、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病虫害绿色防治、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根据《余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余政发〔2014〕29号)要求,全面推进四明山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区域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和限养区内的养殖整治提升工作,大力实施禁限养区外的养殖场整治提升和生态化改造,逐步引导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场)外迁。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供销联社)
3、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农户种植红豆杉、香榧、银杏、油茶等经济树种,加快实施花木走出去和“退花还林、退耕还林”步伐。对在生态公益林区、天然林区、国省道干线公路和旅游公路两侧第一山脊以内、坡度25度以上林地已种植花木的要做好生态复绿工作,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生态公益林补偿在原基础上宁波、余姚两级财政每亩再增加100元,并逐步将水源地周边的水稻田纳为生态补偿对象。提高水资源涵养费补助标准,加大生态公益林抚育力度,保护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不断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加强山塘水库整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水库群联网联调工作,提高保障供水、防御洪水和预防地质灾害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水利局)
(三)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区域宜居水平
1、抓好村庄整治提升。以规划为依据,深入实施相对欠发达地区村庄整治建设提档升级“十大行动计划”。在市级财政与宁波1:1配套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各职能部门项目资金,优先将民生项目和污水处理安排在整治村,做到整治一个、提升一个,力争使四明山区域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观。
(责任单位:市老区办)
2、深化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提升四明山区域面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以美丽乡村精品村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山区特色,保护好山区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挖掘好、传承好富有特色的民风民俗,运用好生态资源和红色资源,做好“一村一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等文章,充分展现浙东山区传统乡村的风貌。建立市领导联系美丽乡村精品村制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索精品村建设与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同步推进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3、加强农村生活点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有条件的村要全面实施截污纳管处理。管网未覆盖的规划保留村,全面开展分散式生态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农家乐发展标准化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农家乐经营水平,扩大农家乐生活污水生态处理覆盖面,确保污水控制及达标排放。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洁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洁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市财政对区域内每个行政村生态保护和运行补偿费在宁波市级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进行1:1配套。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老区办)
(四)推进内聚外迁,加快区域人口梯度转移
1、稳步推进内聚外迁。积极实施下山移民五年规划,加快人口内聚外迁转移步伐,减少人口在山区的活动强度。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整村拆并与连片拆迁、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四明山区域内每年转移400户1000人以上,逐步减少自然村。
(责任单位:市老区办)
2、范围和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由原来的山区4乡镇扩大到四明山区域和周边的山区村。进一步提高下山移民补助标准,在宁波补助和原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每户增加1万元。
(责任单位:市老区办)
3、鼓励山区群众加快迁居城镇。积极鼓励农户自行购房落户城区,探索建立下山移民在养老、医疗、公租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保障机制。移民拆迁的自然村宅基地,在留足旅游及公共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立项整理复垦工作,对下山移民宅基地整理土地要进行足额收购,各乡镇、村要把整理所得资金向移民户倾斜,用于对移民户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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