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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 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新开工房产项目较多,在日常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房产项目存在抢预售节点,抢工期的现象存在,部分工程项目还存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等问题,还有部分过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防止质量事故发生,我局结合当前施工的特点,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事故质量安全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同时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开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的挑战,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大型工程、高边坡堆土、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实时掌握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数量、位置、施工进度、责任人员,落实专人巡查管控,加大检查巡查频次,严防严治各类安全隐患。建设各方主体要对本单位在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施工进行“一对一”管控,落实责任人员,专人全程盯防,确保重大危险源一个不漏地在施工安全管控范围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标准规范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要严格验收环节,施工过程必须按照专项方案作业,不得擅自变更或降低安全措施,要组织各方主体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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