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295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建筑业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14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资支付行为,防止和减少施工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现就实施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市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
二、实施主体
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包含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
三、具体标准
(一)维权信息告示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场内的显著位置,新开工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落实到位。
(二)维权信息告示牌须明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动用工法规条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表、工资发放日期、维权举报投诉电话等基本信息。标牌高度宜为1500~2000㎜,宽度可根据标牌内容设定,标牌内容应完整、字体清晰,布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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