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14号)有关规定,经受理申请、审核联查、组织专家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1年度余姚市第四批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上述机构通过培训、测试、验收后,可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附件:2021年度余姚市第四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余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余姚市第四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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