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泗门分局、各工商所:
现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集贸市场内经营卤味熟食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标准》印发给你们,审批时间自2012年11月20日开始,经营地址可直接核到市场,经营期限为3年,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集贸市场内经营卤味熟食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市集贸市场内卤味熟食行业的监督管理,提升我市卤味熟食行业的总体质量,规范准入门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余姚市集贸市场内从事卤味熟食的经营者统一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核定为:散装食品的零售或批发(批发仅局限在余姚市农批市场内)。
三、适用范围:仅限本市集贸市场内纯销售的卤味熟食经营者(不含加工)。
二、选址要求
选择地势干燥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一定距离,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从业人员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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