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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产业规划、创新活动和企业经营中的决策支撑作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甬市监知运〔2024〕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余姚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
2.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信用良好;
3.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导航路径可行,预期取得绩效指标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良好;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当包括可量化考核的知识产权、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增长性指标;
5.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3-2020)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提供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6.申报单位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密切的一定数量的专利;
7.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2人;
8.申报单位与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的,应选择管理规范、资信良好、具备一定专利导航项目实操经验的服务机构;
9.曾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余姚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和承诺书(附件2);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导航项目团队、保障条件和有效专利清单(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专利导航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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