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指示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为主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努力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土地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管理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
(二)土地审批管理特别是园区用地中违法供地等。
(三)单位、个人擅自与村签订占地“征地”协议,非法圈占集体土地;未经依法批准搞“预征”农民集体土地。
(四)各种名目的非法占用土地。
(五)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擅自将划拨土地、集体土地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六)划拨土地、集体土地非法入市交易。
(七)未按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违规使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
(八)擅自减免、违规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出让金长期不到位。
(九)未按批准文件、出让合同法定用途年限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
(十)领导和管理机关有法不依,越权授权,造成城乡土地市场分割;执法不严,执法犯法;违反财政纪律特别是“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至3月20日)
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和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并根据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动员和部署我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制订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落实好学习培训资料和集中学习时间。同时,建立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旭辉
副组长:龚 强(县府办)
洪进锋(县监察局)
王伍勇(县国土资源局)
成 员:戴 凯(县发展计划局)
苏望翔(县经济贸易局)
张素燕(县财政局)
黄祥木(县国土资源局)
郑可法(县国土资源局)
林志文(县教育局)
薛金璋(县建设规划局)
王亚明(县农业局)
谢纯建(县审计局)
黄 河(县林特局)
李晓聪(县政府法制办)
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主任:黄祥木(兼)。
(二)学习对照自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
集中时间组织学习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学习中要联系我县实际,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梳理、分析这些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召开《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法制讲座,编印、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采取镇乡与部门联动、资料查阅与实地核查结合的方式,排查、掌握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制订好处理政策和意见。
(三)处理和整改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
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坚决予以处理。该清理的要坚决清理,该纠正的要主动纠正;已发生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要公开曝光。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不主动依法处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验收和总结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要以“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的基本目标为标准,认真进行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抽查验收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同志参加治理整顿工作,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治理整顿的各项措施。治理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治理整顿过程中,专项整治办公室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整治工作有成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整治工作走过场,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按规定要求限期重新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