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安局
县建设规划局关于2003年玉环县城区道路
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公安局、县建设规划局关于《2003年玉环县城我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3年玉环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 县建设规划局
为促进我县“畅通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和省公安厅、建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力配合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紧密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城市发展,着力提高全民素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展示港口中等城市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2003年底,玉环城区(范围为东起榴岛大道,西含城中路、玉兴路,南至三潭路)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在保持去年C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争取在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实现排名前移。
三、评价项目
(一)交通有序畅通
(二)管理科学高效
(三)执法严格文明
(四)服务热情规范
(五)宣传广泛深入
(六)设施齐全有效
四、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发挥协调机构作用,开展部门共创活动
健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功能,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实行部门共创文明路段活动,将城区划分为若干个承包路段分别由相关单位负责,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违章停车,违章占用道路,环境卫生等指标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由部门与交警、城管开展共建活动,扩大“畅通工程”社会影响面,形成全社会共创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
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全面开展“畅通工程”交通安全宣传。发挥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珠港镇城关办事处等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县、镇(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网络,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村居活动,推进宣传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畅通工程”的目的与意义,倡导文明交通,从整体上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和文明素质。
(三)科学规划,改善交通设施
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充分发挥积极性,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路网结构,明确道路功能。通过交通组织、路口渠化等手段改造客运中心、中心菜市场两处交通“瓶颈”和三潭路——广陵路的不规范路口,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交停车场地建设,增加公交车数量和线路,延长营运时间,科学规划、调整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和站牌。选择若干条主干道设置港湾式停靠站,提高公交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出行。根据货运、客运总量增长情况,尽快建成大型货运、客运停车场,并视车辆发展趋势和停车需求挖掘城区边角地带的停车潜力,增设停车泊位。同时,鼓励单位配建停车场特别是繁华路段的停车场,对外开放,逐步实行停车收费制度。
(四)着眼现实,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
加大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的设置,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并做好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根据城区交通现状,优化进城车辆结构,限制拖拉机及货车(尤其是营运小货车)进城通行,逐步限制三轮车和板车通行路线。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降低出租车空驶率。组建由交警、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参加的相对固定的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管理力度,对涉及“畅通工程”的有关违章违法行为,由各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分别予以从严处罚。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者业务水平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素质,改善执法形象。
(五)丰富特色工作,努力创建精品工程
各单位在创建“畅通工程”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创新观念,走特色工作的路子,切实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今年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创建广陵南路“文明示范街”,并以此为依托,将创建范围逐步扩大,形成广陵路——泰安路——车站路——三潭路——广陵路区域范围内的“文明示范区”,完善港湾式停靠站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对示范区范围内的居民出行、交通组织、车辆停放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此外,根据交通安全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利用石井小区等规范小区现有的软硬件条件,将“畅通工程”纳入小区的有关活动中,力争建成一至多个交通安全示范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3年3月底前)
根据本实施方案,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前期的基础调查和准备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议。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3年4月—10月)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计划和方案,各司其职,广泛宣传发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广泛宣传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积极参与交通建设;要大力营造实施氛围,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建立各项管理监督机制;要群策群力,有始有终地着力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创建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中督查、暗访,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督查情况。
(三)总结评价阶段(2003年11月—2003年12月)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迎接省、市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畅通工程”,是为了实现城市管理与城市交通管理一体化的需要,是解决当前日益突出城市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戒骄戒躁,立足本职,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抓好落实。要从我做起,发动本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职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畅通工程”是一项综合工程,牵涉到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的方方面面,讲究科学实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必须重视各方协调合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要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畅通工程”保二等的既定目标,为加快我县花园式港口中等城市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