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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楚门镇山湾山采石场开采有关事宜
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楚门镇山湾山采石场开采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楚门镇山湾山采石场开采有关事宜
协调会议纪要
5月20日,受郑友煊副县长的委托,县府办副主任金秋召集有关人员,就楚门镇山湾山采石场开采有关事宜进行协调。与会人员经充分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为满足泽坎线楚门段拓宽工程土石方回填需要,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原则同意在山湾山采石场爆破开采取料,开采期限至2003年6月19日。
二、确保施工安全。玉环县大成土石方工程公司要根据与台州市蓝天铜业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县安委办要做好对矿区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泽坎线楚门段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安委办、县地矿办等单位要在6月19日前落实新的石料开采点,用于泽坎线楚门段拓宽工程的道路修筑。
与会人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金 秋 县府办 副主任
余中南 县国土资源局 副局长
苏为民 县安委办 副主任
江国良 县公安局
王 辉 县府办 秘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