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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意见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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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委各成员单位、项目实施各重点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年浙江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委办发〔2010〕47号)、《浙江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11—2015)》、《健康余杭“十二五”规划》(余政办〔2011〕338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加快经济转型、统筹城乡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等中心工作,在引领健康、经营健康、促进健康的理念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建立维护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职人员健康素养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新余杭和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托省、市优质资源,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技术支持、群众参与”四大原则,通过建立机制、宣传教育、加强培训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水平。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以下具体指标:

  (一)我区公职人员维护健康的意识明显增强,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健康技能掌握率达85%;

  (二)我区公职人员工作幸福指数明显提高,重点单位总体幸福感评分高于75分;

  (三)建立一支公职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处置队伍,重大危机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处置率达到100%;

  (四)形成一整套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努力在各重点单位培育1-2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

  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在区保健委员会领导下,在保健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下实施。下设工程办公室于区卫生局(由区保健办、精卫办、健康办等成员部门组成),劳晓萍局长任主任,工程办具体负责制定工程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组建技术专家组,分析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本工程确定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计生局、区食药监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团区委、区残联、各镇(街道)、开发区为重点单位,重点单位要以本实施意见为指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落实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区内主流媒体作用,传播绿色、低碳、环保、循环利用等健康环境理念,发布健康核心信息,播放健康知识和健康公益广告;积极组织丰富多彩、有益身心的健康文化活动,培育健康理念,弘扬健康道德,自觉维护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城乡导报》健康特刊开辟“美丽洲心灵家园”栏目,以心理咨询师手记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印发一本全民身心健康促进宣传册,制作一部公众身心健康促进宣传片;举办一次“身心健康与社会和谐—幸福余杭”研讨会;举行若干次工程现场交流会和科研评估会;加强工程开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的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深入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重点单位开展工程宣传工作,确保我区公职人员群体对工程内容的知晓,不断提升我区公职人员健康素养水平。    

  (三)部门配合,资源整合

  依托省、市专业部门技术力量,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多措并举提升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水平。一是组织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和志愿者宣教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以《公民健康素养99条》为重点内容的系列讲座和各类咨询活动;二是加快城乡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公职人员体质监测和体育特色品牌项目;三是对新进公职人员集中培训、区直机关大讲堂和各单位举办的各类人员培训中,引入身心健康必修课程,邀请省市知名专家授课;四是组织安排好每年一次的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为公职人员建立健康体检档案,体检结束后根据单位需要安排专家健康答疑;五是依托区内医疗联合体工作机制,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及技术、设备、药品等资源的共享,为公职人员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健康监测和慢病预防服务,倡导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六是建立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平台,为重点单位公职人员提供专业、便捷、人性化的网络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包括省内知名心理专家在内的心理咨询门诊预约服务;七是依托省、市专家资源,发挥我区心理咨询师专业力量和现有“心灵家园”心理咨询服务平台,提供心理问题的咨询服务和心理治疗,开展重点单位团体心理辅导;八是组织专家提供重大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确保重大危机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处置率达到100%。开展特殊人群心理辅导,为违纪违规、处分、降级的公职人员群体开展心理辅导,体现人文关怀。

  (四)加大培训,提升能力

  充分利用省、市专家资源,加快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服务能力和心理咨询队伍实战水平。加大卫生专业人才引进,注重人才培养,做好卫生人才储备工作;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必要的家庭健康管理和应急自救技能培训,指导配备家庭常用药物;继续与资质的机构合作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展医学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技能培训,每年选派2-3名心理咨询师参加全国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升我区心理危机干预处置能力;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学化”的工作模式,对重点单位政工队伍开展心理咨询技能培训,深化试点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五)开展研究,科学评价

  紧密围绕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科学研究以工程内立项和专家申报的形式开展,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需求现况:通过问卷调查和定性访谈的方法,了解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需求现状,从而为设计更为人性化的工程方案提供参考。二是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的方法,了解我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的有效途径,为工程措施的有效性提供依据和理论支撑。三是公职人员负性情绪自我管理策略研究:引入国际先进的情绪自我管理的理念,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为我区公职人员提供有效的负性情绪自我管理策略。四是工程效果评价研究:通过实证研究,对工程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具体安排

  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具体实施时间为2013-2015年三年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3年1—10月,为组织发动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专家论证、组织动员和工程启动。2013年8月前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制定工程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技术路线,完成经费预算;8-10月成立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专家技术组和工程办公室,下发实施意见和细则,正式启动工程。

  (二)第二阶段:2013年10月—2015年8月,为具体实施阶段。对重点单位提供特色的身心健康素质提升项目(健康评估、太极健体、放松减压、中医理疗、健身比赛、体质监测、健康咨询),通过体验,达到提高公职人员健康管理意识、积极的心理压力应对能力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的目的。同时按照计划全面推进工程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宣传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身心健康服务和工程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等,各重点单位根据实施意见具体安排,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创新举措。

  (三)第三阶段:2015年9月—12月,为全面总结阶段。该阶段主要对工程三年所采取的主要举措、创新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由区保健委员会组织上级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对该工程作出全面性评估和经验总结,为继续深化本工程提供借鉴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是提高全区群众健康水平的一个抓手,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高效、畅通,建立工作例会、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制度。工程办要切实发挥好工程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合力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难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区财政要逐年递增对工程的经费投入,保障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二)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立足于本单位工作的内容及特点,将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与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职能部门和技术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整合各种资源,提供有效的政策和环境支持;要充分利用省市专家资源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健康教育与促进中的作用,确保工程推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三)强化管理指导,总结经验成果。工程办要及时组织专家对重点单位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强化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作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组织专家进行科研评审,不断总结经验成果。

  附件: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余杭区保健委员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余杭区公职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分工

1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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