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着力推进我区物价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物价工作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在全市价格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价〔2014〕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物价局中心工作,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巩固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检查、价格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我区价格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
着重围绕我区物价机构编制建设、队伍素质建设、价格依法行政、市场价格监管、价格服务水平和基层价格组织等方面开展工作,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程序规范、勤政廉洁、服务到位、组织完备”的价格队伍,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基础,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
三、活动内容
(一)优化机构编制工作。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认真梳理优化我区现行物价编制。一是积极向区政府,区编办反映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特点,争取对物价工作支持,努力保持物价机构基本稳定,力求物价机构编制更优化;二是加强发改局(物价局、粮食局)大局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进一步优化物价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增强物价队伍活力。三是按市局要求,制定《提升机构编制到位率、人员结构优化率工作目标》。四是及时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合理调整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人员分工,确保各项价格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开展价格工作的能力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一是积极参加省市价格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努力做到对新政策、新业务掌握和运用。二是根据省市年度工作精神,认真研究确立年度调研课题,提高对物价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能力,改善和拓展价格基础工作。三是选派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到市局有关处室上挂学习锻炼,学习和借鉴市局先进工作经验。四是提高机关办公效能。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办公系统自动化。五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确保每个检查组配备一本笔记本电脑,增添购置一部分录音笔、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等必备执装备,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价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升物价监管水平。一是制定完善物价定调价、成本监审、价格执法、价格认证工作规则,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贯彻落实《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等规定,增强执法文书规范化操作,不断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检查水平。三是重视档案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整理近年来各类物价文件和工作资料,组织开展物价定调价、价格执法、价格认证案卷评比评查活动。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创新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积极贯彻《浙江省价格条例》和《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一是深化市场价格监管。结合省市市场价格管理办法的颁布,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大力加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倡导明码实价。继续深化千年舟家居电商城的明码实价推进工作,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商家开展明码实价活动,在“五一”节前推出明码实价示范点,并对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或表彰,进一步起到以点带面作用。三是打击价格欺诈。创新监管方式,分时段、分行业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查处和曝光一批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经营者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五)完善价格公共服务。拓宽价格服务思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做好民生价格服务。深入做好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和公开,使广大消费及时掌握相关价格动态。二是推广“枫桥经验”,深化价格投诉举报行政调解机制,细化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三是打造好“12358”这一公共服务品牌,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建设全国四级联网,进一步推进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四是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和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16周年活动,开展价格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领导下访和接待活动。五是深化支农惠农服务。深入农户调查情况,积极撰写有价值的农本信息,为上级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健全价格监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提高价格监督服务水平,努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群众权益。一是深化网络建设,对全区基层价格监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更新,在有关行业,民生领域,大型超市商场等扩充价格监督服务岗,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体系。二是组织基层价格监督员进行价格知识培训,并开展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带领基层价格监督员进行市场巡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价格监督员检查指导协调能力。三是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价格服务和调查研究,倾听民声,努力协调解决价格问题。
四、活动安排
“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从2014年1月启动,至同年12月结束,具体工作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