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良渚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毛家漾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毛家漾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毛家漾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毛家漾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毛家漾港属运河水系,南起邑浪桥闸站,北至邱家坞,河道全长5.3公里。河道宽度40~60米;河道高程0.0~-0.3米。流经良渚镇街崇福村、七贤桥村、大陆村。
河道水质。毛家漾港水质主要受两岸农村居住点、大量垃圾及部分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污染,以及上游和相邻支流水质等影响。目前,河道表观浑浊、垃圾,水质为劣Ⅴ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毛家漾港的河长是陈寿田同志,河长单位为区供电公司。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毛家漾港要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毛家漾港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毛家漾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毛家漾港流径的崇福村属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未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2.毛家漾港流经流经的良渚镇街七贤桥村、大陆村2个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1766户,总人口9079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3.沿河分布的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区域中,因污水管网未履盖而暂未实施截污纳管的企事业单位共2家。
(具体见附表2)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毛家漾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毛家漾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河道内有渔网设障、珍珠养殖等现象存在;河道水葫芦封港现象严重。
2.河道桥梁建设时围堰等设施未拆除干净造成阻水现象严重,同时破坏河道堤塘。
3.毛家漾港在大陆村、文化村社区河段需设置安全护栏。
(四)其他
沿线有刘林圩港、歌罗桥港2条支流流入,也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完成良渚街道纳管范围内未纳、已纳未分流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农居点等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前完成。
3.对良渚街道七贤桥、大陆村共计1200户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14年实施,2015年完成。
4.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清理定置网具,毛家漾港内清理老虎网2口、网箱5口,工程投入0.145万元,2014年完成。
2.2014—1016年在毛家漾港内每年增值放流鱼苗10万尾,每年0.3万元。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河道清淤疏浚,长度5.3KM,工程估算380万元,2014年完成。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12万元,2014—2016年实施。
3.清理河道垃圾及河内水葫芦打捞,增设垃圾箱等相应设施,投资5万元,2014年完成。
4.在良渚街道大陆村设置形安全护栏40米,资金0.88万元;文化村社区设置形安全护栏40米,资金0.88万元;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毛家漾港相邻的刘林圩港、歌罗桥港2条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毛家漾港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395.805万元。其中:定置网具清理0.145万元;增值放流0.9万元;清淤疏浚380万元;长效河道保洁12万元;清理垃圾、打捞水葫芦5万元;设置安全设施1.76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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