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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市第二轮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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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成效,根据市健康办、市卫生局、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杭州市第二轮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市健康办〔2014〕2号)文件要求,经区爱卫会、区卫生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第二轮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杭州市第二轮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在全市培育创建100家以上的无烟单位,我区的创建任务是8家以上,行业类别包括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学校等。通过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带动更多的单位加入控烟行列,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在公共场所控烟,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烟草危害知识,自觉采取有利于自身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安排

  本次创建活动分为动员申报、培育督导、考核评估三个阶段。

  (一)动员申报阶段

  时间安排为2014年4月。按照杭州市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动员本级机关及辖区(下属)单位,主动申报加入创建队伍(行业类别与数量不限)。申报创建的单位于4月25日前向区爱卫办(健康办)提出申报(见附件1)。联系人:杨晓慧,联系电话:86225469。

  (二)培育督导阶段

  时间安排为2014年5月至9月。各申报创建单位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对照无烟单位标准要求(见附件2),认真进行梳理,形成创建工作计划,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禁烟标识、强化控烟危害宣传、落实督导管理等多种举措,切实加强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区爱卫办(健康办)、区卫生局将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对各申报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区爱卫办(健康办)、区卫生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将联合对申报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通过区级督导检查的单位,才能接受市级考核评估。

  (三)考核评估阶段

  时间安排为2014年10月至12月。由市健康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方式以抽查和暗访形式为主。通过市级考核评估的单位将被命名为市级无烟单位。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家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无烟单位创建作为引领文明新风尚、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推动文明城区创建、美丽余杭打造和健康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动员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积极申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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