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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斜弓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钱江开发区塘南办事处、运河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斜弓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斜弓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斜弓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斜弓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斜弓港属运河水系,呈东西走向,西起造桥港,东至禾丰港,河道全长4.33公里。河道宽河度16~70米,河底高程-1.20~0.00米,斜弓港为主要的行洪及汇水河道,流经运河街道、钱江开发区塘南办事处,

  河道水质。该河道水质主要受农村居住点污水排放,少量生活垃圾及部分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污染,以及上游和相邻支流水质等影响。目前,河道表观为较清、偶见河道漂浮垃圾,水质为IV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斜弓港的河长是孙炳松同志,河长单位为区财政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斜弓港要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斜弓港漂浮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Ⅲ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斜弓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斜弓港流径的运河街道杭南村、塘南办事处泉漳村,属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未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2.沿河运河街道唐公村、五杭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1155户,总人口7444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具体见附表2、附表3)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斜弓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斜弓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河道两端村庄集中段位置,依河而建的居民房,排污口随处可见,生活废水直排至河道内。

  2.斜弓港钱江开发区塘南办事处段河道有少量生活垃圾及水草。

  (四)其他

  杭南河、会朗港、孤林港、河西墩港、7号港支流流入斜弓港,也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做好原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范围内且不具备纳管条件的运河街道唐公村、五杭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置。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86户。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在运河街道斜弓港水域内每年投放15万尾鱼苗,总投资1.35万元,每年投资0.45万元,建设年限2014-2016年。

  2.在运河街道唐公村推广杭鳢1号黑鱼养殖,实施年限2014-2015年。

  3.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三年预计总投资87万元,每年计划投资29万元。

  4.河道周边各村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总清淤土方约6.06万方,预计总投资400万元,2015年完成。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9万元,2014—2016年实施。

  3.河岸清理垃圾,投资5万元,2014年完成。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斜弓港相邻的杭南河、会朗港、孤林港、河西墩港、7号港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斜弓港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502.35万。其中:河道清淤400万元;增殖放流1.3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87万元;河道保洁9万元;清理垃圾、水草打捞保洁5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2014年,需投入资金37.45万元。其中:截污纳管72万元;增殖放流0.4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9万元;河道保洁3万元;清理垃圾、水草打捞5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432.45万元。其中:增殖放流0.4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9万元;河道清淤400万元;河道保洁3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32.45万元。其中:增至回流0.45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9万元;河道保洁3万元。

  (具体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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