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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北庄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崇贤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北庄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北庄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北庄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北庄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北庄港属运河水系,呈东西走向,东连新桥港,西接鸭兰港,河道全长3.57Km,河道面宽25~40m左右,河底高程-0.5~0.0m左右。该河流流经塘栖镇、崇贤街道。沿河有崇超路,老塘康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横穿该河道。

  河道水质。北庄港西侧河道1.6Km在2010年时进行过综合治理,整治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挡墙修复、护岸整修、绿化造景等,河道水面保洁较好。该河道水质主要受农村居住点、两岸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两岸建造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丢弃的茭白叶等污染物影响致使河道淤积严重,河道水质混浊。目前,河道水质为Ⅴ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北庄港的河长是方东晓同志,河长单位为区纪委(监察局)、农业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北庄港要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北庄港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北庄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北庄港流经崇贤街道北庄村、鸭兰村2个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2165户,总人口10168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2.沿河紧邻河道的工业企业2家,无生产废水,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12吨/日,直接排入北庄港。

  (具体见附表2)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北庄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北庄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该河道东段民居乱扔垃圾、河岸边茭白叶丢弃、农民建房建筑垃圾倾倒都对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其中石长生桥河边有几堆泥土、塘家桥铁桥变建筑废土1堆、塘家角9号对面河边建筑废土2堆、任家塘29号对面河边垃圾1堆。

  2.与新桥港相交处的三中混凝土有限公司排放淤泥,致使河道淤积,河道水质混浊。

  (四)其他

  北庄港上游为新桥港,而新桥港上游为崇贤沿山港,部分河段与拱墅区半山街道共有,崇贤沿山港半山街道区域基本未截污纳管,上游的污染情况一定程度影响该河道的水质。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完成崇贤北庄范围内未纳、已纳未分流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农居点等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前完成。

  2.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崇贤街道北庄村、鸭兰村等村按照80%的治理率计划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925户。

  3.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4.沿河暂时无法纳管的2家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污水无法纳管且自行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2014-2016年实施,三年预计总投资30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10万元。

  2.对河道周边区域实施畜禽禁养,杜绝污染水域,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河道进行专项清淤疏浚(总清淤量约为5.4万方),增加河道的水容量。预计总投资300万元,2014年完成。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7.5万元,2014—2016年实施。

  3.集中清理河道的各类垃圾、水草等水生植物,视需要增配垃圾箱等设施。预计总投资20万元,2014年完成。

  4.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北庄港相邻的新桥港等河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北庄港“清水治污”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357.5万元。其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30万元;河道清淤300万元;长效河道保洁7.5万元;打捞水草、清理垃圾20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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