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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和睦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星桥、乔司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和睦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和睦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和睦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和睦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和睦港属上塘河水系,北起上塘河(星桥街道段),南至钱塘江。全长11.7公里,余杭区境内长约7.44公里,河道水面宽度20~30米,河底高程0.5~1.5米,两岸地坪高程5.1~6.9米。该河从北向南依次流经余杭区星桥街道、乔司街道,是上塘河流域的骨干排涝河道,也是上塘河以及余杭区、江干区河道配水的主要通道,地处杭州主城区东部。

  河道水质。和睦港两岸有大量农居和单位,因污水没有彻底纳入城市污水管道而直接排入和睦港,致使水质恶化加剧。目前,河道表观为黑臭、垃圾。水质为劣V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和睦港的河长是沈旭微同志,河长单位为区委统战部、文广新闻出版局、区机关事务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和睦港要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黑臭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Ⅴ类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米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和睦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沿河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纳管范围内),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11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2.沿河污水管网未覆盖(纳管范围外),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10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3.沿河乔司街道五星村、和睦桥村、葛家车村(朝阳村已治理)3个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2833户,总人口45943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4.沿河有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屠宰污水排放量约52.8吨/日,其它生活污水16.2吨/日,企业有屠宰废水处理设施一套,但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部分废水排入和睦港现象。

  5.沿河有企业3家,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4.8吨/日,直接排入和睦港。

  6.沿河有豆制品加工点3家,生产污水排放量约4.8吨/日,三家企业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和睦港沿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和睦港。

  (具体见附表2、附表3)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和睦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和睦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和睦港沿线虽然在2007年进行过综合整治,但由于河道土质为粉土,遇水后液化导致河道底高程抬升。

  2.河道农居集中段河岸边存在生活和建筑垃圾倾倒现象;河道两侧绿化景观带破坏情况严重,造成岸坡水土流失严重,加剧河道淤积;

  3.和睦港来水主要是杭州德胜坝翻水站进入上塘河的综合污水,一部分由七堡泵站抽排,一部分从星桥进入临平城区,和睦港入境水质为劣V类水,我区的横山一级、二级提水泵站提水进入上塘河后,若和睦港水位低于上塘河时,水流向和睦港。

  4.和睦港乔司段河道有垃圾堆放,星桥段河道内10处生活垃圾,河岸14处垃圾堆放,不同程度影响河道水质。部分河道内有少量水草。

  (四)其他

  和睦港通过方桥港与乔司港连通;有小畈港、高埂河、后横港、菊花浜、茅草浜、后皇港、大水湖、张家桥、杨家浜、贾家新开河10条支流。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做好原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范围内且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乔司街道五星村、和睦桥村、葛家车村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置。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329户。

  3.加强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河道周边的3家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4.督促沿河3家豆制品加工厂废水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污水无法纳管且自行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农药包装物回收。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星桥街道三年预计总投资18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6万元;乔司街道三年预计总投资24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8万元。

  2.河道周边各村落实农村环境等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7440米,预计总投资550万元,2015年完成。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16.2万元,2014—2016年实施。

  3.星桥段集中清理河道的各类垃圾、水草等水生植物,视需要增配垃圾箱等设施,预计总投资15万元,2014年完成;乔司段垃圾清理,预计总投资2万元,2014年完成。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2014年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和睦港沿线的小畈港、高埂河、后横港、菊花浜、茅草浜、后皇港、大水湖、张家桥、杨家浜、贾家新开河等10条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家乐、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和睦港河道治理项目需建设资金625.2万,其中:河道清淤550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42万元;河道保洁16.2万元;清理垃圾、水草打捞17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2014年,需投入资金36.4万元,其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4万元;河道保洁5.4万元;清理垃圾、水草打捞17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569.4万元,其中:河道清淤550万元;河道保洁5.4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4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19.4万元,其中:河道保洁5.4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4万元。

  (具体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长单位主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助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河长和河长单位要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平台、镇街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落实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政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各平台和属地镇街在“清水治污”治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上,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资金分担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予以重点落实保障,具体按照《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区委办〔2014〕8号)、《关于“五水共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10号)、《关于“五水共治”河道疏浚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9号)等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政策意见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注重联动整治,强化整治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宣传报道组要加强全区河道治污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新闻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黑臭河道的曝光力度。监督检查组要加强河道治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平台、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违章建筑以及无证无照农家乐、小作坊等产污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区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配合。

  (四)严格监督考核。“清水治污”工作列入各平台、镇街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考评办等,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表:1.和睦港“清水治污”项目资金与进度计划安排汇总表

        2.和睦港沿河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3.和睦港截污纳管普查汇总表

  附表1

  和睦港“清水治污”项目资金安排与进度计划安排汇总表

河道基本情况

起止点

上塘河至九堡界

长度

7.44

流经乡镇

星桥、乔司

目前水质状况

劣Ⅴ类

主要污染源

沿线生活污水、河道垃圾、淤泥等

治理目标

Ⅴ类

河长

沈旭微

河长单位

区委统战部、文广新闻出版局、区机关事务局

河道治理方案

治理

措施

建设

内容

建设

地点

建设

期限

总投资

(万元)

项目计划进度及资金安排

专项

工作组

责任单位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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