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农办(农业科、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机器换人”步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2013〕2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度农机化试验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余杭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项目建设要求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要求
1.项目支持范围为余杭区内首次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及设备;
2.项目实施单位引进后必须开展适应性试验,并提供试验数据与总结;
3.重点支持直接应用于田间作业或运用的农业机械及设备、生态化处理的农业机械及设备。
(二)补助标准
要求当年农机设备及试验费总投入在10万元以上,补贴标准按总投入的70%给予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5万。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项目申报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余杭区农机化试验申报文本(附件1)、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经镇街初审同意后上报区农业局农机总站,截止时间为4月30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金启明86228375,王震86252773。
(二)项目立项
项目申报后经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农业机械设备是否为首次引进,是否具有先进性和推广价值及试验经费安排等进行评审,经评审确认后由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立项。
附件:余杭区农机化试验项目申报文本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
2014年4月9日
附件:
余杭区农机化试验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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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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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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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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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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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是否享受 过 其他扶持 | 否□ 有,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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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 |
| 其中设备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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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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