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余综治办〔2014〕1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街道“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有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全力确保中小学校师生和幼儿安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开展2014年全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14年 6月9日
2014年良渚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校园安全管理,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通过组织开展2014年“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四个提升”目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薄弱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各有关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与干部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积极推行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建立护校安全信息员,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处置。要继续推动各类专兼职护校队伍建设,构建以防区民警、城管、巡防队员、各类协管员、社区和单位治保人员为主体,其他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护校联防工作机制,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的格局。同时,街道社会管理综治科要牵头组织协调派出所、教育卫生及人口计生科以及工商、城管、卫生、文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教育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教育卫生及人口计生科和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文体中心、派出所、城管、工商、交通安全工作站等部门要对校园周边的无证摊点、交通乱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涉校涉园的矛盾纠纷以及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逐一进行动态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要确保落实到位,不留死角盲区。
(三)不断提升中小学校、幼儿园“三防”(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区委办发〔2010〕90号)要求,一是全面加强人防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盾牌、木棍等三件套,配全催泪喷射器、钢盔、防割手套、橡胶棒、腰带等五件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是继续推动技防设施建设,在现有技防设施基础上,指导督促各校园继续强化对校园内部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视频监控覆盖面,并落实专门人员加强设备维护与值守。对尚未安装内部监控的校园,要积极落实督促整改,并确保校园大门进出口的监控录像接入到良渚派出所视频监控室,力争年末安装率达到100%。三是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为配合此次专项工作,良渚派出所要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三防”建设的有关要求组织排查,对尚未达到“三防”建设要求的校园列出具体名单,作为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进行整改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级;对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督促学校、幼儿园及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村(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继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良渚派出所、交通安全工作站要按照《关于设立重点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通知》(余公治〔2012〕56号)要求,将“护学岗”工作纳入到校园周边执勤的警务防区民警和其他巡防力量、各类协管员的职责范围,细化岗位,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三个明确”。同时,组织力量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包括晚自修)、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积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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