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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省、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确定杭州市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报》和《杭州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4-2016年)》的精神,为全面推动我区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余杭区省、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包括《余杭区乔司街道三角村 “三合一”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村出租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余杭区乔司街道三角村 “三合一”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2.《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村出租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3. 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余杭区乔司街道三角村 “三合一”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我区乔司街道三角村“三合一”场所被挂牌为省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为全面推动该区域“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多级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整治模式,对隐患严重的成片区域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确保 “三合一”场所基本实现住宿与生产、储存部分的有效分隔;不能实现有效分隔的,采取措施实现人员或生产、储存部分搬离,实现完全分离。消除区域内沉积已久的火灾隐患,提升地区综合消防安全实力。

  三、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

  “三合一”场所,即集生产、储存与人员居住为一体的两种用途以上的地上建筑。人员居住专指人数超过3人(含本数)的居住部分。整治的范围是在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生产、加工、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标准与内容

  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职责分工

  (一)区消防大队、乔司街道:推动区委、区政府把“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区委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整治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把各乡镇(街道)开展“三合一”场所区域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乔司街道: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综合分析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建筑性质等对消防安全的影响,形成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于6月15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要根据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划分,开展基础排查工作。开展长期动态排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出现新增或火灾隐患反弹的“三合一”场所,掌握区域内“三合一”场所的动态情况。

  (三)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各自职能依法对“三合一”场所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工商余杭分局、国土余杭分局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实行重大问题的法律文书抄告制度,切实落实各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

  1.区安监局做好对无证经营、储存危险品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2.工商余杭分局做好对无照生产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3.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做好对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4.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对“三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手段,督促房东和业主进行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政府扶持小场所进园区。推动区委、区政府开展综合治理,对区域性加工行业的规范引导,建立产业园区,在政策上扶持和鼓励小场所搬入园区,根源上解决“三合一”。

  (二)有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国土余杭分局、区住建、工商余杭分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抽查和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三合一”场所治理联合执法活动。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执行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立即断电、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和未完成整改擅自恢复生产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工商查处、行政处罚、临时查封直至行政拘留等强制手段,保证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落实改造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按照“技术改造”为主、“人员搬离”为辅的整治要求制定改造措施。针对标准厂房、库房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责令业主限期将住宿人员迁出,实现厂、宿分离。对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采用厂房硬隔离,“一户一方案”对其进行指导,采取架室外疏散楼梯、配备基本消防设施等措施。

  (四)深化“网格化”管理。结合“新居民”管理工作,将管理区片内消防安全排查工作纳入其工作职责,配合排查掌握动态。根据出租农房中加工小作坊的频繁流动,进行合理的网格划分,落实专人进行巡逻排查,定期上报排查情况。要明确网格内驻村领导、村领导、街道驻村干部、村监管干部、场所监管员的工作职责,每季度对场所监管员进行考核,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深化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审批监管、园区规划、队伍建设等,从源头上控制“三合一”场所产生。要从规划、立项、审批、管理等环节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推广江干区彭埠镇家庭经营加工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暨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等试点工作经验。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典型案件宣传力度,通过致居民公开信、黑板报、农村广播站、宣传版墙、横幅等渠道,营造典型引导、反面教训曝光的舆论氛围。加大对重点人员宣传力度,组织企业业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从业员工三个层次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印发消防安全知识读本,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消安委成立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由施建华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朱惟悟副局长、区府办郭云伟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国土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工商余杭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区消防大队林震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综合整治工作。乔司街道要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二)落实指导。综合整治工作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指导,既检查整治工作进程,也检查前阶段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既指导业主开展整改工作,也指导工作人员如何更好开展工作。

  (三)从严整治。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合力,以较为强硬的态势全力推进“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治理工作。综合整治工作组将组织人员逐家进行验收。

  (四)加强信息反馈。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交流工作经验方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要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力争全面,防止反弹。

  附件2

  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村出租房

  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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