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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爱卫会关于杭州市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爱卫会拟定了《杭州市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杭州市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除“四害”工作单项达标5年后需进行复验的规定,今年我市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全国爱卫会的复验。为做好迎接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防制、科学除害”的原则,采取群众性与专业队伍防治相结合、经常性与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与综合防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科学除害防病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使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规定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复验。

  二、工作机制

  迎检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在省爱卫会指导下,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区两级疾控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复验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所有街道为灭蚊、灭蝇达标区,与街道相邻的乡镇为灭蚊、灭蝇防护区。凡上述地区的居(村)民住户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工厂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农贸市场、车站、河道沿岸、垃圾房(箱)、工地、公园、“八小”行业(小餐饮店、小副食品店、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洗浴场所、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景区等区域、场所的主管单位都要按要求做好灭蚊、灭蝇复验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5月)。

  1.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部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制定下发迎检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筹措落实药械和经费。

  2.开展宣传发动。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迎检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灭蚊、灭蝇宣传活动,普及科学消灭“四害”基本知识。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四害”防制技术能力。

  (二)实施阶段(6月—9月下旬)。

  1.开展孳生地的调查。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环境的类型和特点,摸清辖区内蚊蝇种类、密度及分布情况,建立孳生地档案。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各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结合孳生地调查情况,深入发动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以清除积水、畅通排水为重点,治理、疏通河道,疏浚窨井窨缸,整治卫生死角,改善蚊子孳生地环境卫生。以清除垃圾、家禽等动物类粪便和露天粪缸为重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苍蝇孳生地环境卫生。

  3.开展集中杀灭行动。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市爱卫会下发的灭蚊、灭蝇技术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蚊蝇杀灭措施,降低蚊蝇密度。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在日常灭蚊、灭蝇工作基础上,于7月和9月下旬,开展两次蚊蝇集中杀灭行动。集中整治重点为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住户、河道、沟渠、公园、景区(景点)、绿化带、“八小”行业场所、建筑(拆迁)工地、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区域、场所,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中明确的整治内容。

  4.落实自查整改措施。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灭蚊、灭蝇工作部署和日常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抓好落实整改,控制蚊蝇密度。

  (三)巩固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

  1.组织模拟检查。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爱卫办组织开展综合检查指导,9月份按照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标准,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灭蚊、灭蝇工作情况进行模拟检查,落实抄告,及时整改,巩固提高。

  2.完成落实整改。10月中旬前,各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成落实整改,确保全面达标,并完成相关台帐资料的汇总整理。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中旬以后)。

  接受全国“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的复查考核验收。

  五、工作责任

  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灭蚊、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工作,落实灭蚊、灭蝇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辖区内灭蚊、灭蝇工作全面达到全国爱卫会颁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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