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经营公司各部门:
经西溪湿地办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余杭)管委会办公室反恐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余杭)管委会办公室反恐应急预案》(试行)
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余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余杭)管委会办公室反恐应急预案
(试行)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高效处置发生在西溪湿地办景区范围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确保公司、职工、游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害,降低社会影响,切实维护园区治安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余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园区范围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区委、区政府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爆炸、刀具砍杀等暴力手段,袭击西溪湿地办范围内的游客聚集场所。
2.其他涉及游客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在国家、省、市、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快速反应,密切配合,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遵循法律。依照国家法律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对涉及境外的恐怖袭击事件,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对涉及民族、宗教的恐怖袭击事件,遵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
二、组织指挥体系
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是处置我园区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园区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反恐怖指挥机构和区委、区政府和区反恐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统一指挥。
(一)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楼秀华。
副组长:郭迎辉、唐桥、陶晨。
成员:西溪湿地办各科室、经营公司各部门经理、西溪警务室、西溪海事所有关负责人。
2.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反恐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和指挥我景区范围内发生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组织协调、统一调动全景区反恐怖力量和资源。
(3)确定釆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
(4)确定对外宣传报道口径,指导对外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
(6)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反恐指挥部报告处置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区风景旅游局,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7)指挥、协调现场反恐指挥部的处置行动。
3.成员部门职责
(1)综合科:根据区委宣传部有关反恐怖宣传工作政策,结合我园区实际,研究提出园区反恐怖宣传工作政策的建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减少恐怖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负责园区反恐怖工作对外宣传的监督把关,拟定对恐怖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对外宣传口径。
(2)财务部:根据我景区反恐怖斗争的需要,编制、落实开展反恐怖工作所需经费,并对反恐怖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办公室:负责联系区卫生局医疗应急准备工作,组织现场医疗救护;负责对致病微生物、病媒生物、饮用水、食品等监测工作,及时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与建议。
(4)景区管理部:负责联系区民政局,协助处置恐怖袭击相关的救助物资的准备与组织工作;做好恐怖袭击现场受袭、疏散游客、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景区管理部:负责联系区交通局,参与处置劫持交通工具等恐怖事件,保障反恐怖救急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畅通。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相关通道的交通管制,开设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绿色通道”,保证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联系区安监局、区宗教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需要各部门一起处置的其它情况,去的支持和帮助。
(二)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溪湿地办,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兼任。
2.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一收集和掌握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情报信息。
(2)拟定决策建议,传达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
(3)协调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科室、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反恐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示处置事项。
(5)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指挥部各项指令情况。
(三)现场反恐指挥部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现场反恐指挥部,按照区反恐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组织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反恐指挥部对区反恐指挥部负责。
1.现场反恐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成员由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反恐指挥部的指挥位置根据事发现场的具体情况由指挥长选定。
2.现场反恐指挥部职责
(1)迅速部署力量,进行先期紧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全面掌握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区反恐指挥部报告。
(3)执行区反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4)紧急情况下,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釆取一切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事后立即报区反恐指挥部。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送与监控
1.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属地派出所和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有误。
2.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将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反恐指挥部,同时抄送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
(二)先期处置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快速作出反应,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自救互救,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监视、控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在现场反恐指挥部启动之前,由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组织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
(三)启动预案
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告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反应,启动或请求启动相应处置预案。上级预案一旦启动,各成员、相关部门预案必须同时启动。现场反恐指挥部启动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和专家深入研究,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种类和危害程度,按照恐怖袭击事件的不同类别,果断釆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分类处置
针对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采取分类处置的办法,责成部门各负其责。
(五)指挥和协调
1.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协调、调集景区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
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抢救伤员,疏散游客,安置游客及职工,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等。
(六)应急处置措施
在上级反恐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现场反恐指挥部根据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恐怖袭击。
1.依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视情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现场反恐指挥部根据区反恐指挥部的指令或现场实际情况,发布公告、通告,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戒、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
2.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3.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及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4.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和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
(七)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综合科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反恐指挥部的指示,负责新闻发布和事件现场记者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2.对外宣传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在上级宣传部门和区反恐指挥部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
3.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稳定人心。要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活动侦破后,根据镇反恐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协调有关善后新闻报道工作。
(八)响应终止和善后工作
1.现场反恐指挥部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区反恐指挥部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区反恐指挥部全面评估处置结果,确认危害消除后作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区反恐指挥部和现场反恐指挥部终止工作。
2.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九)总结评估
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参加应急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完善现有的指挥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后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联络畅通。应当建立和完善应用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
(二)应急力量保障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反恐怖行动的需要,加强本地区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和公安部门加强联系,要加强反恐怖工作方面的培训,提高预防恐怖案件的能力。
(三)交通保障
景区管理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应急交通工具、应急专家及应急处置力量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及相关通道的交通管制,开设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绿色通道”,保证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疗保障
综合科负责组织处理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联系部分医院做好相应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准备。同时要加强与省市区级卫生部门的联系,保证及时、有效地救治恐怖袭击中的伤病员。
(五)物资器材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装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储存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
(六)经费保障
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经费,由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财务部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
五、附则
(一)责任与奖励
对在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决策正确、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在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因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工作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更新与管理
本预案由西溪湿地办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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