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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269号)要求,充分发挥示范试点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建设,现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试点方向和目标
以数字工厂(机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跨界融合)、协同管控(总部型企业)、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智能化网络化产品研发、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为主要示范方向,在全省评选认定100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100家两化深度融合试点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余杭区境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申报方向符合附件1所明确的示范要素条件。
(三)申报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得分应高于60分,等级在集成提升以上;申报省工业企业信息化试点的企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得分应高于55分,等级在集成提升以上。(评估方式详见附件2)
(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予以优先认定。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各项申报条件,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行业地位。申报项目应及时在区经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未来科技城、良渚分中心)、余杭经济开发区服务窗口备案;
(二)本次评选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予以评估,并组织专家组对企业材料和情况予以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三)试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2日,未明事项请与区经信局信息经济科联系。
联系人:叶 晖,联系电话:89163858
毛晓洁,联系电话:86225696;
邮 箱:yuhangxinxi@126.com。
附件:1.示范试点方向说明
2.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说明
3.2016年浙江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表
4.企业两化融合情况总结材料要求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6月13日
附件1
示范试点方向说明
本次示范试点企业的八大示范方向具体说明如下,企业选择申报的示范方向时,其建设内容和形成的能力需与之相匹配。
一、数字工厂(机联网)
围绕企业提高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管控一体化水平,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创建“机联网”“智能车间”“无人车间”。重点支持与工业信息工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合作,基于云工程和云服务技术创建“数字工厂”,实现生产全流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二、创业创新(互联网跨界融合)
企业基于互联网创新研发生产、组织管理、营销服务模式,带动上下游企业创新行业生产经营模式。利用企业内部资源二次创业,如将工业设计、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等部门剥离设立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型企业。面向全社会开放平台资源,提供创业孵化、行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等服务。
制造企业向互联网化转型,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建立适应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则,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
三、协同管控(总部型企业)
集团型企业通过一体化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对分布于各地的下属企业人力资源、资金、物资、核心信息的集中管控,实现下属企业间各类资源的全面协同,利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化模式为下属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四、网络协同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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