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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电梯安全攻坚战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科室、所,区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按照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余杭区电梯安全攻坚战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61

  余杭区电梯安全攻坚战方案 

  圆满完成G20峰会特种设备安保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我区电梯隐患治理,降低电梯故障率,保障民生安全,根据《杭州市电梯安全攻坚战方案》和《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服务保障G20峰会工作方案》,决定在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基础上,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攻坚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市质监G20峰会安保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和红线意识,以电梯安全攻坚战为载体,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坚持多元共治,坚持科学监管,全面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水平,为平安护航G20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巩固2015年电梯大会战的成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合作,围绕G20峰会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电梯隐患综合治理。加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力度,推动建立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机制,推进高风险老旧电梯的大修改造更新。优化梯应急救援点配置,提升电梯风险管控能力和故障救援效率继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提升电梯在保率,扩大电梯责任保险受益范围。推动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电梯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努力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变,系统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市场监管局胡昕局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有特监科、办公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举报投诉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具体负责全区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

  加强重点场所电梯安全保障 

  根据《余杭区G20峰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余市监〔201674)要求各所要认真细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重点保障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对于工矿企业、港口码头、学校、医院、地铁、商场、公园、旅游景区、物业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的电梯,要逐家逐台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于一时难以消除隐患的设备,在峰会期间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于其他单位应结合辖区电梯实际情况,结合分级分类监管和打非治违等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 

  推动问题电梯隐患整治 

  各所要根据辖区内电梯分布实际,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把握大型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等问题多发地区,对电梯隐患进行排查,对新发现的“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要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在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中发现的“三无”电梯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防止原有问题反复,死灰复燃;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责令使用维保单位深入查找原因,从管理源头上进行彻底根治。各所要深入分析辖区内电梯特点,结合本地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电梯监督检查计划,突出薄弱环节、多发问题、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加强高风险电梯的排查和治理

  各所要在2015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电梯维保、检验、监察、日常举报投诉和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信息数据,结合G20峰会安保工作需要,综合分析,梳理出辖区内高风险电梯目录,并报告当地镇街政府。根据电梯安全工作需要,对高风险电梯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对经安全评估需大修改造更新的高风险电梯,要报请当地政府,并积极推动落实高风险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和大修改造更新工作。对经安全评估暂不需大修改造更新的高风险电梯,要加强风险管控,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高风险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工作要在20167月底前完成。

  (四)提升电梯应急能力和监管效能

  一是进一步优化电梯应急救援点设置,根据余杭区现有电梯分布情况,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根据风险情况,对接96333杭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优化我区电梯应急救援点布局,增强电梯困人解救和故障处置应急能力。二是继续优化隐患信息传导,通过省、市特检院周期性下发的超期未检和不合格设备信息以及网络舆情、电视媒体、社会舆情等发现的隐患信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发送到各监管所,由各所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处置,落实后续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积极推动电梯制造单位扩展应急平台功能。鼓励电梯制造单位建立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产品识别追溯系统,在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平台功能,推动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安全监测和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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