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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余杭区第十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推选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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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不断壮大我区名优教师队伍,提升余杭教育“软实力”,适应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名优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余教〔2014〕4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余杭区第十六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教育学院、教育辅导站)的在职专任教师、研训师。推选名额250名左右。

二、推选条件

符合《余杭区级名优教师评选实施细则》(余教〔2014〕47号)中有关推选条件的对象。

三、推选程序

推选按照申报、推荐、考试(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教学设计)、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学校初评

1.教师个人对照推选条件,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学校组织推荐。填写《余杭区第十六批骨干教师评选申请推荐表》(附件1)。

2.各学校(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其师德表现、教学质量等综合因素,结合民主测评情况,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推荐时要适当考虑学科平衡,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名单[推荐名单请各学校(单位)根据被推荐教师综合情况排序],并填写《余杭区第十六批骨干教师评选学校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组织考评,综合评议

1. 2020年10月下旬,举行以教育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能力书面测试”。其中普高、职高、初中文化课教师(具体学科初中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普通高中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职业高中为语文、数学、英语)必须参加暑期前后的“余杭区中学教师解题能力测评活动”,并以此成绩作为“教育教学能力书面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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