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杭人社发〔2016〕177号)精神,现就开展“131”中青年培养人选考核和业绩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一)参加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评估的对象:
1.入选2016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人选,其中调离杭州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综合考核评估范围,原所在单位及调入单位应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2.延期考评的部分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选。
前期已请各有关单位提前核对综合考评人员变动情况,请涉及申请再次参加考评人员的主管部门务必核实清楚并上报,最终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以各单位上报为准。
(二)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入选2016、2017和2018年度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培养人选。参加考核的人员要认真统计入选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二、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应用、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达到《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杭人社发〔2016〕177号)中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于培养期内业绩贡献不明显,未能通过本次综合考评的人员,可延期2年再次参加综合考评。考评合格人员,发给“杭州市131人才证书”(电子证书)。
(二)年度考核主要是工作业绩及科研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参加综合考核评估人员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工作单位已变动的,由现单位负责评价)、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统一使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与专家管理系统(http://review.zjh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账号由培养人选所在单位通过系统首页单位注册取得。个人申报所用的工作账号由所在单位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