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林集团:
为进一步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农业规范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园区办〔201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余杭区农业规范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培育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余杭区农业规范园区
1. 根据《余杭区现代农业园区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评价结果为B类以上的园区。
2. 园区当年培育创建总投入不低于15万元。
3. 已创建农业规范园区的园区不能申报。
(二)余杭区农业示范园区
1. 根据《余杭区现代农业园区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评价结果为A类的园区。
2. 园区当年培育创建总投入不低于30万元。
3. 已创建农业示范园区的园区不能申报。
二、评选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