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关于1-7月份平安考核消防专项情况的通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月13日,杭州市公示1-7月份全市平安考核消防专项工作排名赋分情况,我区消防安全指标考评分(省级)位居全市第12名,我区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分(市级)位居全市第13名,平安考核消防安全专项形势严峻。根据杭州市考核扣分细则公示内容,大队立即进行统计分析,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情况分析

(一)省级消防安全指标考评情况。1-7月考评内容涉及各镇街专项工作的一共3项:市考核部门实地抽查临平街道雍熙山庄小区、仓前街道仓溢东苑24幢、五常街道西溪璞园等3家居住小区均已按要求落实电动车警示张贴及停放充电管理,未扣分。市考核部门电话抽查东湖街道20幢高层建筑,其中8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落实不符合要求,每幢扣0.5分,合计4分;电话抽查临平街道杭州余杭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落实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情况,责任人、管理人回答未开展培训员工,扣0.5分。

(二)市级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考评情况。市级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考评内容一共5项(附件2),第1至4项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第5项为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以及出租房整治。市级考核部门实地抽查五常街道9家高层建筑单位,其中杭州未来广场银天金城发现有4幢高层建筑未录入“高层建筑管理APP”,每幢扣1分,共计4分;实地督查仓前街道金之源大厦、五常街道西溪璞园,对比“高层建筑管理APP”以上单位存在镇街开展核查、排查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每幢扣1分,共计3分。抽查良渚街道周家斗69号出租房未配备应急照明灯、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隐患1处,扣0.5分。

二、工作要求

(一)督促社会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区消安委办对涉及扣分内容进行核查,高层建筑楼栋长扣分原因为物业单位未及时更新上报高层建筑经理人楼栋长花名册至属地镇街,导致区级上报名册与市级名册不一致。小微企业培训扣分原因为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接到市级部门电话不重视,未准确回答培训情况,经街道反馈该企业7月21日已开展培训并演练。请各镇街组织居住小区、高层建筑、小微企业等涉及平安考核重点整治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针对综合整治工作要点、经理人楼栋长职责、小微企业“消防蓝码”人人注册等重要内容加强培训,并告知考核方式,确保单位负责人、管理人高度重视,电话抽查不扣分。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省级消防安全指标考评中我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未涉及扣分,说明各镇街5、6月份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请各镇街积极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将集中行动转变成常态化监管,确保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保持良好。同时要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对居住小区、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等开展平安巡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消防车道是否标识化管理、楼长经理人是否明确公示以及居住出租房内消防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闭环整改。

(三)夯实宣传提示工作。省级消防安全指标考评内容共10项,其中7项涉及宣传提示工作,请各镇街对照标准,结合属地实际,有效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经区消安委办实地抽查,发现各镇街对小微企业开展 “消防蓝码”注册工作未予以高度重视,注册率较低,“消防蓝码”不仅是平安考评重点项目,也是全市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三年行动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内容,请各镇街发动物业企业、小微企业等按要求开展“消防蓝码”注册、申领工作,重点向小微企业推广,确保我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1.“消防蓝码”注册申领任务表

2.消防安全排名赋分办法(省级)

3.杭州市平安考核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赋分办法

余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消防蓝码”注册申领任务表

镇街

任务量

良渚街道

19520

余杭街道

15520

南苑街道

14520

塘栖镇

14520

仁和街道

12520

闲林街道

12020

仓前街道

11820

临平街道

11520

乔司街道

11520

五常街道

11320

运河街道

11020

瓶窑镇

11020

崇贤街道

10520

东湖街道

10020

星桥街道

9320

径山镇

4700

中泰街道

4200

黄湖镇

1600

鸬鸟镇

1500

百丈镇

1300

总数

200000

附件2

消防安全排名赋分办法

消防安全实行分级考核,总分为100分,按得分情况进行排名(不得并列)。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13个区、县(市),2个开发区(平台)进行考核排名。区、县(市)、管委会的排名情况,按照《2020年度浙江省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解释》实施。具体排名考核办法如下:

1.对生产经营性场所(含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未按规定实施问责追责及警示教育的,每发现1起扣5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403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