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0年是《余杭区“十三五”法治余杭(依法治区、普法教育)规划》(区委〔2016〕33号,以下简称《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全国、省、市关于开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并迎接全国、省、市对我区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余杭区“十三五”法治余杭(依法治区、普法教育)规划》和《关于推进我区“十三五”法治余杭(依法治区、普法教育)规划实施的决议》(余人大〔2016〕49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验收各镇、街道和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在普法工作中争当“重要窗口”的排头兵。
二、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我区《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尤其是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
(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面向社会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目前关于疫情防控、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专项宣传活动情况;
(六)具有余杭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情况;
(七)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八)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九)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的专职人员、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
(十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建设、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和基础保障情况。
(十二)结合区域、部门实际,开展的特色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创新工作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参照《余杭区“十三五”法治余杭(依法治区、普法教育)规划总结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2、3)。
三、验收对象
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三、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区级总结验收工作从2020年8月初开始,10月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