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直各单位、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加大决算审核力度。依法依规纠正审核发现问题,确保决算数据收支真实、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重点审核反复出现和审计关注的问题,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
(二)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做好预算执行、账户管理、收支清理、资产调拨、会计核算等工作,确保改革涉及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完整,不重不漏。
(三)预先谋划基层单位公开事宜,提高决算公开质量。积极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预先谋划公开主体由部门向基层单位延伸事宜,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同时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细化尽细化”,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四)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决算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的功能,促进预算管理绩效提升,深入分析决算数据信息,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预算编制、执行和会计核算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二、组织模式
区财政局继续采用“统一口径、统一布置、条块结合、逐级汇总上报”的组织方式。具体操作方法是:各部门、镇(街道)财政所主要领导负全责,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总牵头,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分线负责汇总。各部门、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所属单位报表收集、录入、汇总,经审核无误后按时向区财政局行财科和镇街管理科报送分户和汇总报表、电子数据及分析报告;区财政局行财科和镇街管理科将归口部门和下属单位报表归类复审、核对、达到数据准确无误;预算执行局将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的分线汇总报表归类复审、汇总通过后报杭州市财政局,并负责向区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返还省市审核通过的报表数据资料。
三、编报事项
(一)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为便于预决算对比分析,按照部门预算口径编报部门决算,即:纳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是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暂不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