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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88号
余杭区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余杭区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余杭区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民综合素质,增强创业能力,根据区委《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区委[2006]1号)、区政府《关于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意见》(余政发[2004]6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实施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的目的及意义
围绕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要求,以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为抓手,面向市场、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适应农业分工分业需要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奖励政策补助对象
余杭区常住农业人口及2000年1月1日后征地农转非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一)农村高中毕业生进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就读农业类专业、毕业后在我区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建制村工作,工作经历一年以上或已签定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含);毕业后在我区自主兴办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和新成规模种养业大户。
(二)农业企业业主、经营骨干和种养业大户通过教育获得国家承认的农业类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三)农业企业业主、经营骨干所属企业必须为年产值50万元以上(含),并有工商、税务登记。经营骨干需有一年以上本职工作经历。
(四)规模种养业大户必须是从事符合余杭区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已具有特色的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带或即将形成优势产业带的行业,并且要达到相应的规模(标准参照附件1)。
三、起始时间及奖励标准
(一)起始时间:2006年1月1日;
(二)奖励标准:规模种养业大户为学费的80%,其它人员为学费的70%。
四、所需材料
(一)农村高中毕业生进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就读农业类专业、毕业后在我区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建制村工作: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学费发票原件、录用通知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农业企业业主、经营骨干: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学费发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规模种养业大户: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学费发票原件、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的10月底前主动到当地镇乡(街道)农办(农业科)申报,初审合格后于11月底前统一报送区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科研与培训中心,电话:89182590、89182593),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汇总后经区委农办、农业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审核后,于当年12月底或次年1月初下拨奖励资金。
附件1:余杭区享受教育奖励规模种养业大户标准
附件2:余杭区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申请表
附件1:
余杭区享受教育奖励规模种养业大户标准
类别 | 专 业 | 标 准 |
种
植
业 | 粮油 | 5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三年以上,良种覆盖率100%,每年向社会提供优质粮食2万公斤以上。 |
蔬菜 | 1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三年以上,农残检测合格率100%,常年向市场提供优质蔬菜,并已加入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 | |
水果 | 5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种植品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产品拥有自主或附属商标品牌,并已加入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 | |
苗木 | 3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能熟练运用种子培育、插扦、嫁接等育苗技术,种苗自给率50%以上,并已加入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 | |
茶叶 | 5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有企业营业执照,250—300平方的加工厂房,并已加入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基地环境条件及栽培技术、鲜叶原料、加工场所、机械、设备、人员、工艺产品、产品品质特征都符合协会相关技术标准,采用统一商标和包装。能自觉接受协会的产品质量跟踪和监督。 | |
笋用竹 | 3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五年以上,种竹定期轮换,基地能保持稳定的竹笋产量,竹地、竹笋检测无任何农残,并已加入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 | |
材用竹 | 10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基地能常年向市场提供稳定数量的材用竹。 | |
水 产 业 | 甲鱼 | 10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已加入“本”牌鳖协会或拥有自主品牌,基地环境条件及养殖技术、产品品质特征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采用统一商标和包装。能自觉接受协会的产品质量跟踪和监督。对环境无任何污染。产品通过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组织能出口到国外市场的大户,生产基地的规模为50亩以上。 |
黑鱼 | 1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十年以上,已加入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基地环境条件及养殖技术、产品品质特征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能自觉接受协会的产品质量跟踪和监督。对环境无任何污染。 | |
特种水产和 水产种苗 | 50亩以上生产基地,承包期五年以上,符合余杭区水产产业发展规划,养殖、繁育品种有一定超前性、推广价值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基地环境条件及养殖技术、产品品质特征都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 |
畜 牧 业 | 生猪 |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内,年出栏100头以上,有独立的全封闭的养殖基地。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养殖技术、防病疫符合畜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
肉禽 |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内,存栏2000羽以上,有独立的全封闭的养殖基地。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养殖技术、防病疫符合畜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 |
蛋禽 |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内,存栏1000羽以上,有独立的全封闭的养殖基地。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养殖技术、防病疫符合畜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 |
羊 |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内,存栏100只以上,有独立的全封闭的养殖基地。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养殖技术、防病疫符合畜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 |
兔 |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内,存栏200只以上,有独立的全封闭的养殖基地。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养殖技术、防病疫符合畜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
附件2:
余杭区适龄农民学历教育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毕业学校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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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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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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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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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乡(街道)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委农办、区农业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人事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农业 农民 意见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