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区国资办拟订的《关于组建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已经第七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2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8日
关于组建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农林场区位和资源优势,按照集团化经营管理战略,促进农林场和组团区域经济的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林集团)组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林场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有农场13家、林场2家,共有土地面积83759亩,其中建设用地约2717亩;账面总资产(不含公司及区林水局持有浙江世贸中心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的49%股权)23854万元,总负债14701万元,净资产9153万元;需解决住房解困问题2855户。
(一)区农业局下属农场和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情况
1.11家农场情况。土地资源37106亩,其中:农用地21188亩,建设用地918亩,外荡养殖水面1.5万余亩。农场总资产8175万元,总负债4716万元,净资产3459万元,资产负债率58%。职工4265人,其中退休2029人,退养485人,其余全部解除劳动关系。需解决住房解困问题1626户。
2.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情况。注册资金3000万元,总资产40181万元,剔除4277.78亩土地评估入账价值22754万元后,资产总额为17427万元,总负债12888万元,净资产4539万元,资产负债率74%,现有在职职工57人。
(二)区林水局下属林场和区林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情况
1.2家林场情况。土地资源35670亩,其中长乐林场23940亩已属转制企业浙江世贸中心长乐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区林水局持有49%股权;南山林场2925亩已转制给杭州东明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另有3269亩山林已租赁给该公司,租期为70年。土地资源中,建设用地约700亩,其余基本为林地。南山林场总资产1306万元,总负债1058万元,净资产248万元,资产负债率达81%;长乐林场转制后不再单独设帐。职工595人,其中在职职工240人,离退休退养288人,遗属等67人。需解决住房解困问题229户。
2.林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情况。注册资金1000万元,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三)属地化管理的2家原市属农场情况
杭州市种猪试验场注册资金1432.52万元,杭州茶叶试验场注册资金1700万元。两场共有土地资源10954亩,其中:农用地9855亩,建设用地1099亩。两场总资产14373万元,总负债8927万元,净资产5446万元,资产负债率62%。职工1616人,其中离退休1115人,精减遗属协缴退养109人,在职职工392人。需解决住房解困问题1000户。
二、组建农林集团的目的和意义
组建农林集团的目的和意义可概括为“四整合”、“四促进”。四整合:整合全区农林场资产资源;整合农林场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整合农林场管理体制;整合农林场人力资源。四促进:促进农林场改革和社会管理工作;促进农林场产业发展;促进余杭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组建和发展农林集团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原则
根据农林场所在组团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所在镇乡的城镇发展规划和余杭西部旅游发展规划等,因地制宜、统筹考虑,配合编制农场土地开发利用及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农林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原则
在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的前提下,整合农林场资产资源,
充分发挥农林场优势,做深做细农林场国有土地开发利用文章,做大做强农林集团。
(三)理顺关系,规范运作原则
理顺农林场现有的管理体制和农林场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与区级部门及镇乡之间的关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范各项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国有农林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原则
深化国有农林场体制机制改革,正确处理农林场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弱化农林场概念,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对国有农林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农林集团组建方案
(一)农林集团组建基础
农林集团组建基础为杭州余杭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区林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市种猪试验场、杭州茶叶试验场、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杭州余杭东苕溪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拟更名为杭州余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杭州南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800万元)。
(二)农林集团组建思路
1.以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各国有公司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区林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其他国有公司通过国有划拨和交易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后再对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此建立母子公司产权关系。
2.办理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相关手续。
(三)具体操作
1.农林集团组建相关工作由区国资办负责落实,区农业局、林水局、工商余杭分局等部门配合。
2.长乐49%股权问题。区林水局持有长乐实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原始出资额980万元),由农林集团直接持有。
经过以上重组后,农林集团公司组织体系如下(各子公司仍保留独立法人资格)。
南湖、长岗、平山、漕桥、塘栖,长乐、南山7个分公司
(四)拟组建农林集团基本情况
1.注册资金。杭州余杭农林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待资产资源关系理顺后,根据需要再行增资。
2.职能和经营范围。职能:一是负责余杭区国有农林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二是以现有农林资产作为投融资平台,筹措农林场改革发展资金;三是推进国有农林场深化改革,加快农林场经济发展,确保农林场社会稳定;四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加强国有农林场社会管理。经营范围:一是全区农林资源性资产经营管理;二是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三是土地储备和开发;四是参与现代都市农业、特别是农家乐休闲旅游开发。
3.定位和监管。公司为区政府直属的国有公司,隶属于区政府直接领导。行业、产业方面接受区农业局、区林水局管理;资产由区国资办监管;考核由年薪制考核小组负责。
4.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内设四部一室,直属7个分公司,下属5个子公司。具体为:
(1)集团公司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后勤保障,
日常公务处理,公司各类证件管理,车辆管理及公司信息网络的建立和畅通。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调动、退休、解除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绩效考评管理,农林场退养职工管理,党工青妇事项管理,信访管理。
财务部:负责公司有价证券和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做好融资、资金调度,会计核算,资产经营成本核算,财务监督检查,工农业生产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以及农林场历史债权债务清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国有农林场土地开发利用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国有农林场资产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国有农林场资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检查监督政策、规划、计划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投资发展部:负责国有农林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的投资管理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土地资源的储备、开发利用及资产处置。
(2)子公司
杭州市种猪试验场。负责种猪试验场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推动种猪试验场住房解困工作。负责做好原有种猪产业的稳定发展工作。
杭州茶叶试验场。负责茶叶试验场的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推动茶叶试验场住房解困工作。
杭州余杭农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国有农林场住房解困、扶贫帮困和职工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农林场职工生活区特点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物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杭州余杭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全区水利设施建设及投资。
杭州南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南湖建设开发及旅游景点开发。
5.党群组织。集团公司设立党委,各子公司设立党总支或支部。
6.人员配置。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
(1)按照《公司法》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设副董事长若干名,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区政府委派。
(2)按照《公司法》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3)公司人员配置。集团公司配备: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子公司配备: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子公司董事长可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鉴于原有农林场要继续保留体制,因此场长由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经理兼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步下文任命。
五、农林集团组建后的有关意见
(一)组建后的农林集团,统一经营管理全区农林场近8.5万亩土地,其国有土地资源占有量成为我区的首位,是我区发展的重要空间之一。为充分发挥资源整体优势,赋予农林集团具有相关的土地储备功能;在调整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时需征得集团公司同意。
(二)组建后的农林集团,将面临整个农林场系统的住房解困工作和市属两场及林场产权制度改革,资金需求量大。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林场改革发展资金,农林集团通过土地储备与开发等措施,确保在公司内自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