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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余杭区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各部门(单位)的支出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同时按照区政府余政发[2001]190号《余杭区本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下达各部门2009年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对2009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2009年财政工作和财政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  精神,围绕实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保障民生、促进转变、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提振信心”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加快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公共财政改革,运用“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增量调存量”的方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等投入,确保支出达到或超过法定增长比例。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根据省政府及区委要求,努力做到三个“零”增长,三个“负”增长,即公用经费“零”增长、专项经费“零”增长、会议费“零”增长、接待费“负”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用车费“负”增长、出国经费“负”增长。实施好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
  2009年财政预算是按照“二上二下”的要求编制,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支出预算控制各项支出,年中不再调整追加。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把支出指标逐步分解,对个别支出项目的调整应及时与区财政局沟通衔接,并制定相应的节支措施。区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支出不规范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部门(单位)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9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下达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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