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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生态办拟订的《杭州市余杭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杭州市余杭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序推进生态区建设,打造最优的生态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生态区建设规划》和省、市政府生态建设目标要求,结合余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环境立区”战略,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生活品质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倡导生态文明思想,把我区建设成为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杭州市余杭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扎实有效的功能区调整、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使全区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有效转变,结构更趋合理,形成以清洁生产为特色的生态工业体系、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林产品为主导的生态农业体系、具有江南水乡景观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乡人居环境体系,到2009年底全面达到省级生态区建设标准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解

  对照省级生态区创建的基本条件、指标要求,目前我区的现状是6项基本条件中有3项已达到,2项基本达到,1项未达到;11项创建指标中,6项已达标,5项未达标,详见附表1、附表2。为确保到年底前全面达到省级生态区要求,今年,我区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着力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达标。加强西部五镇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百丈镇竹制品行业和鸬鸟镇农家乐污染整治,加快西部五镇集镇污水系统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巩固提高苕溪流域“禁鸭”成果,开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提高“肥药双控”覆盖范围,减少、限制农业面源污染。关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重污染企业。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关闭。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物处理能力。加快临平污水南排工程和余杭、良渚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抓紧塘栖污水处理厂扩容后和崇贤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工作以及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截污纳管建设,督促截污纳管红线范围内的企业、公建单位做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临平副城和各镇乡城镇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力争2009年新增污水处理量达到5.6万吨/日。加快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实施,杭州海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杭州塘栖热电有限公司在用的13台锅炉在20099月底前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杭州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脱硫设施要稳定达标运行。

  (三)开展环境专项整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推进运河沿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运河沿线及支流农业面源治理,严格控制运河镇温室甲鱼养殖新增规模,完成千亩黑鱼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加快黑鱼清洁养殖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减少养殖面源污染。2009年6月底前,完成余杭经济开发区所有污染企业的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运河大麻断面水质消灭劣五类,或做到大麻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义桥断面的水质。继续推进崇贤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计划关停转迁企业15家,4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成九曲港等6条河道整治。开展超山蜜饯行业专项整治,按照扶优扶强原则,选择科学、合理的治污方案,完成杭州永海蜜饯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整个超山蜜饯行业开展污染整治。全面实施临平副城禁养工作,由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加快西大门整治工作,抓紧实施西大门矿山生态修复,逐步淘汰、关停石料加工点,加强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等管理,减少粉尘排放。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的管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四)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以及电镀污泥、印染污泥等废物和箱包边角料等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业固废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且无危险废物排放。巩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果,全区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继续加强环保、纪检、法院、媒体、金融、供电、供水等部门联动,对经常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环境违法企业除给予罚款、限期治理外,采用停电、停水、停贷、曝光等综合手段,形成治污合力,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认真执行《杭州市余杭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继续出台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把好项目审批关,建立健全专家评估制度,严格控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进入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全区范围内各类工业企业推广实施清洁生产,优先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进度,引入循环型产业链。推进“禁燃区”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对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企业继续实施关停措施。开展合成革、造纸、电镀等行业相关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要按太湖流域特别限值标准要求实施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的坚决实施停产或关闭。积极开展工业企业中水回用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推行新型生物垫零排放或“猪——沼——果——菜”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养殖模式,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增加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比重。

  (六)推进生态镇乡创建及生态建设工程。做好瓶窑、余杭、径山三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和迎检工作,以及中泰、仓前、仁和等镇乡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完成闲林镇、崇贤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使我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比例达到80%以上。创建区级生态村22个。继续增加平原地区范围内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的绿化面积,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效推进对闲林、五常、中泰、仁和现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继续全面开展“清洁绿化余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村“清洁绿化余杭”的长效管理,通过“清洁道路、清洁河道、清洁庭院、农村改厕、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项目的实施,使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四、创建步骤

  根据省级生态区申报管理有关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创建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方案,广泛动员(2009年1月至2月)。区生态办拟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加强创建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启动,落实任务(20093月至7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三)查漏补缺,攻坚克难(20098月至9月)。通过各责任单位自查、区生态办核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对查出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使各项指标达到考核评估标准。各单位在20099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总结和资料台帐提交区生态办。

  (四)总结申报,迎接验收(200910月至12月)。按照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及时整理、收集有关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完整。认真做好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申报材料,加强与省、市生态办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市级预评估和省级验收时间、方法和要求,确保顺利通过考核。

  五、组织领导

  建立余杭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小组,在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并组织实施

  建立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例会制度。由区生态办每月召开由各责任部门参加的工作例会,掌握、了解、分析省级生态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部署下一阶段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表1

创建省级生态区6项工作目标(基本条件)、达标情况及任务分解

序号

工作目标(基本条件)

达标情况

工作任务

完成期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所辖80%的乡镇达到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

未达标。我区下辖15个镇(乡),其中,已有11个镇(乡)建成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比例为73.3%。

闲林镇完成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

200910

闲林镇

环保局

崇贤镇完成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

200910

崇贤镇

环保局

2

完成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有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妥善处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

基本达标。

我区已完成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区政府已于2008年5月批准实施。

继续出台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

20098

发改局

环保局

经发局

3

所辖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完备;建有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水户所排的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处置无害化;建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要求;妥善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

基本达标。

大力提高临平副城和各镇乡城镇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率,各污水处理厂出水要确保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处置要达到无害化。

全年

水务公司

建设局各镇乡、街道

进一步加强对电镀污泥、印染污泥等危险废物,和箱包边角料等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

全年

环保局

——

医疗废物妥善处置

全年

卫生局

环保局

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临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试点工作,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

全年

城管执法局

各镇乡、街道

4

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龙头,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使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达标。我区通过“清洁绿化余杭”行动和生态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针对当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深入开展“清洁绿化余杭”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的长效管理,全面实施重点整治村和示范村建设,深化生态创建活动,通过“清洁道路、清洁河道、清洁庭院、农村改厕、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项目的实施,使农村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全年

农业局

林水局

环保局

卫生局

妇联

各镇乡、街道

5

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连续两年完成省、市、县重点监管区年度计划整治任务。上一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在本设区市中名列优秀。

达标。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圆满完成。2008、2009年我区没有列入省、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的区域。

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通过加快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全年

环保局

财政局

经发局

水务公司

各镇乡、街道

6

两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达标。

继续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全年

环保局

各镇乡、街道


附表2

创建省级生态区11项工作目标(指标)、达标情况及任务分解

序号

工作目标(指标)

达标情况

工作任务

完成期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40%

未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35%。

进一步深入组织开展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培训、服务工作。

2009年9月

农业局

 

各镇乡、街道

进一步深入组织开展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培训、服务工作。

2009年9月

林水局

各镇乡、街道

2

森林覆盖率

平原地区18%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37.4%。

我区为平原区,土地总面积184.3万亩,林业用地面积73.3万亩。二〇〇四年我区被评为“全省高标准平原绿化县”。

 

继续加强平原绿化工作力度,巩固绿化成果

2009年9月

林水局

 

各有关镇乡、街道

3

需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率55%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57.4%

 

 

继续加强对现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

20099

国土分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

4

“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90%

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90%

未达标。“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按省统一口径08年治理率为71.8%,生态葬法村(社区)覆盖率目前为100%

 

强化宣传、继续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治理,“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0%以上。

2009年9月

民政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

5

水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未达标。2008年,余杭区境内苕溪、运河、上塘河三大水系均未达到功能区标准,但苕溪、上塘河按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达到考核标准,运河出境水质劣于入境水质。

2009年6月底前,完成余杭经济开发区所有污染企业的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

全年

余杭经济开发区

水务公司、环保局

完成运河镇截污纳管工程。

2009年12月

水务公司

运河镇

全面开展运河黑鱼养殖生态化治理工作。

全年

运河镇

农业局

气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未达标。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指标超标。

加快西大门整治工作。

全年

星桥街道

国土分局

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的管理。

全年

建设局

城管执法局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全年

公安分局

环保局

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标。声环境质量能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加强声环境管理,继续实施“双禁”工作。

全年

环保局

公安分局

6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7.0千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且不超过省总量控制指标

达标。目前为4.58千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且不超过省总量控制指标。

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通过加快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全年

环保局

 

统计局

7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40%

未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39%

大力提高临平副城和各镇乡城镇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率,各污水处理厂出水要确保达标排放。

全年

水务公司

建设局

各镇乡、街道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52.2%

继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全年

环保局

——

8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无危险废物排放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100%

巩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果。开展临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试点工作,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

全年

城管执法局

各镇乡、街道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100%无危险废物排放。

进一步加强对电镀污泥、印染污泥等危险废物,和箱包边角料等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

全年

环保局

——

9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 m2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12.2%。

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009年9月

建设局

各镇乡、街道

1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85%

达标。该项指标目前为92.0%。

切实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已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对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要强化环保审批制度,因地制宜推行新型生物垫零排放或“猪——沼——果——菜”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养殖模式;对在禁养区内的或不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要坚决取缔。

2009年9月

农业局

环保局

各有关镇乡

全面实施临平副城禁养工作。

全年

农业局

副城片各镇、街道

1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未达标。按达标项次评价法,我区2008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0%;按单因子“极值评价法”达标率为0。

 

深入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瓶窑组团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百丈镇竹制品行业专项整治,提高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关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全年

环保局

瓶窑组团

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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