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余杭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余杭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是展望未来,谋划“十二五”的承启之年,也是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为加快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提高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2010年余杭区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着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为深入实施“六大发展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一)实施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区级政府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
(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动和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行政权力的再清理和审核确认,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抓好“两家两中心”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基本学法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建立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上岗、任职资格培训考试等制度。
(五)严循执法主体准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对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前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加强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实务培训,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
三、健全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七)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以《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开放式决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实行政府常务会议网上同步直播,发挥民情民意调查、人民建议征集、区长公开电话、网上12345、在线访谈等平台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对政府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八)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按照建设省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路径管理模式,努力扩大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和清理修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协调一致。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认真处理和有效避免因信息公开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修订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十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浙江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标准和期限,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和水平。
(十二)加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设。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裁量标准,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对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政执法投诉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十三)推广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杭州市法制办《关于在全市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要求,以《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操作规范》为指导,在全区推广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群众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理解和认同度。
(十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修订《余杭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区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切实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
(十五)推进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围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乎民生的重点、难点领域,全面实施《余杭区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大力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社会权益、经济生活权益、救济权益以及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
五、健全监查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实效
(十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拆迁补偿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关乎民生的违法行政行为。
(十七)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工作。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案件的监督审查力度,在做好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备案审查的同时,对上报的特大、重大案件实施调阅案卷审查。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结合工作重点调整有关指标考核分值和权重,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继续坚持依法行政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综合考核、“法治余杭”考核等工作的整体联动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六、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改善依法行政环境
(十九)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加强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探索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专家听证员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复议监审员制度,积极实践听证审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
(二十)提高行政应诉品质。严格执行《余杭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法》规定,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监督及责任追究、司法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健全行政应诉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等制度,继续执行与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专门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行政应诉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行政应诉综合能力,切实提高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品质。
(二十一)完善行政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复议机关与信访、法院的日常联系制度和重大案件信息互通,促进信访、复议、诉讼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良性互动,及时有效地解决行政纠纷,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
(二十二)完善领导机制。建立行政首长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重点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部门间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
(二十三)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能力,当好政府和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二十四)加强信息工作和实务调研。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区法制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扩大宣传,加强双向交流,提高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深入开展重点工作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