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贸易局拟定的《关于余杭区“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余杭区“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实现我区商贸服务业“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式发展,现就我区“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区实现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0亿元,年增幅18.5%以上;基本建成以临平市级商业副中心为核心,组团区域商业中心为支撑,社区商业网络为基础的商业服务网络体系和现代商贸批发市场体系,成为大杭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中特色发展的商贸强区。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升区域商圈能级,推进商贸强区建设
1.积极构建商贸集聚区。加快临平副城商业能级提升和三组团商业集聚建设,适度提高和合理布局临平副城大型商业网点,加快各组团和勾庄、乔司、临平新城等商贸集聚区的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形成辐射力强、消费便捷、服务优良的临平市级商业副中心和三组团区域性中心商圈。
2.着力加快商业街区建设。结合现有商业设施、城市消费文化和农村消费潜力,加快推进商务休闲、都市购物、文化创意、旅游美食等特色街区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启动提升打造8条商业街区,规划创建2条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区。
3.重点培育商贸经济亮点。加快综合体商圈培育,鼓励商贸企业参与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推进地铁沿线的商业业态整体规划,着力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沿地铁商贸经济带,重点抓好地铁上盖物业等一批综合体形式的商业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综合体商贸服务功能。
(二)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商贸业转型升级
4.鼓励连锁品牌发展。积极引导商贸企业连锁经营、品牌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连锁品牌企业,推动连锁经营向服务行业延伸、向多种商业业态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地区总代理、总经销30个以上,全区连锁率达到35%。
5.积极发展特色消费。着力打造特色消费品牌;积极开展包括“休闲购物节”、地方特色产品展以及为地方产业升级服务的博览会等特色会展活动,形成2个以上有产业基础的会展。探索发展个性化营销,培育细分行业消费服务品牌,发展特色消费;完善售后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逐步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
6.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开拓网络市场、发展网上交易,全面推进商贸批发、零售、餐饮和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向网络化经营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功能完善的网上批发企业和引领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品牌企业;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业务,使网上商品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
7.推进专业市场提升改造。认真做好市场建设规划,推进专业市场提升改造。完善一批兼具物流配送、加工交易、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功能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改造一批从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商场化转型的市场,发展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辐射力强的生活日用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专业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培育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10个,其中50亿元以上的市场2 个,使全区商品市场年成交额达到800亿元。
8.培育振兴商贸“老字号”。以科技创新为手段,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经营,促进老字号企业传承经营理念、创新经营特色;支持浙江省“老字号”和杭州“老字号”企业发展,创建中华“老字号”2 家以上。
(三)加快餐饮业建设,促进商业特色发展
9.实施餐饮业“三名”工程。培育一批餐饮名店、烹饪名师、地方名菜;着力推进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餐饮业规范化经营,大力发掘和培育“余杭菜”、“杭州菜”品牌,引导中式正餐企业连锁化发展,支持品牌餐饮企业做强做大。
10.充分挖掘余杭餐饮特色。培育提升仓前羊锅节、塘栖枇杷美食节、运河鱼羊美食节等餐饮节庆活动品牌,挖掘特色效应,发展形成集美食、休闲度假、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美食餐饮产业,同时大力推广主题宴席、有机绿色餐饮和地方特色小吃,引导餐饮业企业错位发展。进一步提升“吃在余杭”的品牌美誉度。
11.发展美食街区和餐饮夜市。规范行业服务管理标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规划引导、管理和基础设施投入,大力发展特色美食街区、餐饮夜市,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网络。着力打造“仓前羊锅村”、“运河鱼羊美食街”等特色餐饮街区。
(四)完善发展社区商业网络,提升民生服务能力
12.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鼓励商贸企业进入社区设立连锁超市、便利店、家庭服务等便民服务网点,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推行“一网多用”;支持农村供销社发展便利型商业网点,巩固提升“千村连锁、万村放心店”工程,完善城乡社区便利型商业服务网络。
13.提升“菜篮子”购物环境。规划新建标准化、星级化农贸市场29家,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形成100家分布合理、规模适当、设施先进、消费便利的农贸市场体系;开展“创绿”、“创星”工作,鼓励支持商场、超市扩大“农超对接”、“农商对接”范围,力争大中型超市生鲜农产品销售比重达到30%,切实改善“菜篮子”购物环境。
14.深化“三放心工程”。进一步提升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推进区域性四家机械化定点屠宰场的星级化改造提升,建立余杭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临平城区及其中心镇的肉类、蔬菜索证索票、电子台帐、来源追溯等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
15.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支持商贸行业协会的建设发展。建立完善商务执法“12312”投诉举报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酒类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商务领域的执法力度,确保商贸流通行业有序发展。
(五)实施“三大”带动工程,提升商贸发展竞争力
16.以大企业带动商贸业提升发展。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培育机制,发展壮大商贸企业。重点做好30家商贸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扩展连锁经营、加盟合作、重组、发展自主品牌等途径,扩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实行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发展,努力做精做深,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7.以大项目带动商贸业加快发展。加强商业服务网点设施建设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30个商贸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乡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布局,优化购物环境,提高商贸服务业品位,推进商贸业持续快速发展。
18.以大型综合体建设带动商贸业整体发展。着力推进乔司国际商贸城、浙江亿丰建材城、金恒德国际汽车城、杭州宏丰家居城、杭州西溪深国投商贸综合体、彭公竹制品商贸综合体、地铁站商业综合体、农副物流中心等商贸综合体建设,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层级,带动商贸业整体更好的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加大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对商贸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发展建设,在进入门槛、土地供给、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方便,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支持编制商贸业专项发展规划。组团或区块商贸业发展规划经费经区政府批准予以补助。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编制或修编完成商业街区、商贸服务业控制性规划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对重点商贸项目建设实施奖励和补助。区级及区级以上政府发文确认的商贸重点项目,实行“以奖代补”,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商贸企业利用原有场地,经过重组等方式,进行装修改造,实现升级换代,基建投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资助。
(四)支持商业特色街、夜市发展。对商业特色街、夜市培育建设成效显著的街区或建设单位,予以考核奖励。
(五)鼓励发展民俗美食和节会经济。经区政府批准举办的民俗美食和节会活动,根据主办层级和规模区别,分别按市级主办、镇乡街道实际承办,区级主办、镇乡街道承办和镇乡街道主办的分类标准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六)鼓励专业市场改造提升。鼓励支持专业市场向商场化改造升级,对实行统一收银的市场,按照收银系统技术改造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七)鼓励创建省级星级市场和市级、国家级绿色市场。对三星级以上市场和市级以上绿色市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补助,继续按余政办[2007]300号文件执行。
(八)鼓励商贸企业创塑品牌。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授予品牌称号的企业和市级以上著名商标的给予享受名牌战略的相关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等形式培育骨干商贸企业。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创建各级商贸“老字号”称号,对于荣获各级“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九)表彰奖励突出贡献企业。为鼓励先进,引导行业管理,对列入培育名单的重点商贸企业,分行业制订评价体系和年度考核办法,每年评选并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商贸企业实行电子管理、网上交易,全面推进商贸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符合条件的享受区相关电子产业政策。
(十一)对商贸服务企业的经营性用电实施峰谷平均电价,也可选择峰谷时段电价。
(十二)鼓励和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巩固发展“千村连锁、万村放心店”工程,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对在促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龙头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资助。
(十三)支持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肉菜经营大户和农产品直供大户发展,农超对接的建设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十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鼓励组建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对新组建的行业协会给予组建补助;对已设立并正常运行的协会,经考核优秀的每年给予一定奖励。
(十五)实施人才强商工程。每年开展商贸服务贡献先进企业家和商贸服务精英评选活动,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商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各行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并安排一定的培训经费。
(十六)加大商贸行业整体促销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开展余杭商贸整体促销活动,支持余杭休闲购物节等活动的开展和特色产品到区外进行展示和交流。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余杭区“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贸易局。各镇乡街道应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行动放到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中,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考核力度。区政府建立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镇乡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激励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的原动力。
(三)强化规划引导。加强商贸服务业的规划引导,深化完善商业网点、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社区商业网点等各专项规划,强化规划控制。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建立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分解和明确落实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保障规划实施的效能和效益。
(四)优化商贸环境。加强部门协调,优化政府服务。加快商业信用建设,指导鼓励商贸行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自律管理、信用制度建设工作,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加强商贸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促进居民信用消费。
(五)完善商贸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全区较为完整的商贸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和较为全面反应商贸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潜力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和调控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强化商贸管理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管理和建设;切实加强商贸管理队伍和人 才的培训工作,促进商贸服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
本实施意见由区贸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