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防空警报管理单位:
为检验防空防灾警报的完好率及鸣响率,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促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精神,经杭州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12年5月12日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信号。根据统一安排,我区将对所有防空防灾音响警报进行试鸣。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信号
主要试鸣防空和防灾两类警报五种信号
(一) 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防空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 防灾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2012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10:42。
(一)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08-10:11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18-10:21试鸣防空解除警报信号。
(二) 防灾警报信号
10:28-10:31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38-10:42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三、鸣放方式
届时由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统一组织实施。杭州电视台、杭州人民广播电台同时发放防空防灾音响信号。杭州电信分公司、杭州移动分公司、杭州联通分公司同时对杭州地区的部分手机用户发放防空防灾警报手机信息。
四、有关要求
1.各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维护检查工作,确保音响警报试鸣成功。各警报管理人员请于5月10日上午11时前对防空防灾音响警报进行开机检测,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区人防办。
2.请警报管理人员务必于2012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之前进一步做好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开机自检工作,人员要到点到位,保持通信联系。
3.请临平、东湖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群众、学校学生结合防空袭音响警报试鸣进行人员疏散防护演练(演练代号为“HF-12街道人员掩蔽防护演练”),以进一步强化市民和学生的国防观念,增强全民的防空防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防空应急疏散的能力。
4.请区级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以确保全体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请区供电局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5.警报试鸣后,各管理单位将试鸣简况电话报区人防办。
(联系人:周建国 18969007855)
二Ο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