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块抓条保结合、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维保、检定、保险等机构作用,深入推进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加快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突出整治重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和违规活动;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维修、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报检,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证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
(二)落实各镇街、开发区(平台)的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开发区(平台)要将所辖企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落实特种设备监管属地责任,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安全监管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督促检定单位、维保单位、使用管理者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协调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落实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等经费。
(三)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监察责任。质监余杭分局是我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在安全监管、交通运输、住建、旅游、卫生、教育、商务、经信、公安、财政、住房保障、工商、环保、农业、机关事务管理、城管等区级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建立完善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监督,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镇街、开发区(平台)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凡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与有维修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才能予以安装使用。维保单位在维保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并有义务指导、督促使用单位依法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发现使用单位违规操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监管部门。
(三)建立警示告知和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和梳理工作,对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较大的单位和企业,落实约见警示、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由质监余杭分局实行挂牌整治;对挂牌督办后整改措施仍不到位且工作不配合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要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同时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四)建立综合协调制度。建立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质监余杭分局牵头,区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平台)有关负责人参加(名单见附件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由质监余杭分局负责召集和会务工作。联席会议要认真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剖析典型安全事故,研究预防对策,制定政策措施,协调镇街和相关部门工作等。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开发区(平台)、各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质监余杭分局、区安全监管局要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质监余杭分局要积极开发特种设备智能化电子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科学监管效能和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各镇街、开发区(平台)、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管理人员、检验人员、执法人员三支队伍的专业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成立特种设备有关专业协会,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各镇街、开发区(平台)要配备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组建基层安全监察协管员、联络员队伍。建立区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履职到位。各镇街、开发区(平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行政不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监管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履职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报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先进经验,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镇街、开发区(平台)、各相关部门对媒体及公众反映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要快速反应,立即核实真伪,积极回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活动,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对经查实的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上网公布。
附件:1.余杭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参加人员
2.关于开展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1
余杭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参加人员名单
洪利红(质监余杭分局)
方晨尔(区安全监管局)
方忠明(区安全监管局)
赵 兵(区交通运输局)
李柏林(区住建局)
李云忠(区住房保障办)
施金昌(区农业局)
张建强(区风景旅游局)
沈 炜(区卫生局)
鲍志法(区教育局)
叶立新(区财政局)
陈晓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黄延申(质监余杭分局)
赖炳权(区公安分局)
俞再国(区商务局)
徐林娟(区经信局)
钱 军(区环保局)
杨海云(区城管局)
徐全伟(工商余杭分局)
俞列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王洪顺(运河街道)
余成通(乔司街道)
丁裕良(塘栖镇)
胡卫建(崇贤街道)
汪永富(临平、东湖街道)
於 娜(南苑街道)
周卫列(星桥街道)
阮晓东(余杭街道)
叶 诚(闲林街道)
王 兵(仓前街道)
李元宵(中泰街道)
姚志华(五常街道)
周黎明(良渚街道)
蒋小为(仁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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