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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传播慈善理念,筹集慈善资金,救助弱势群体,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余杭为主旨,围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入发动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弘扬团结互助、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增强行善积德、奉献爱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形成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的合力,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1.党员干部带头献爱心。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善款,救助社会弱势人群,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有效开展。根据自愿原则,建议捐赠标准:区级领导不少于1000元/人;区管领导、中央(省、市)属部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800元/人,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不少于600元/人,一般干部不少于400元/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不少于200元/人;村(社区)干部不少于100元/人;各企业负责人(或较高收入者)不少于1000元/人。
  2.广泛发动社会公民捐赠。坚持自愿原则,做好深入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引导。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在职工中开展“一日收入捐”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捐出一天收入。各学校要在学生中倡导“一日零钱捐”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的慈善意识。村(社区)慈善工作室要在各自辖区内认真组织,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积极向村民、居民宣传慈善理念、慈善意义,开展“一元捐”等活动,爱心不分多少,动员每个公民捐赠慈善,形成全社会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由村(社区)慈善工作室和企业(单位)汇总的捐款,解缴区慈善总会或当地慈善分会,由分会解缴区慈善总会统一入账管理。
  3.大力开展企业、部门、单位的捐赠活动。广大企业是善款募集的生力军,要继续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区住建局、经信局、工商余杭分局、商务局、民政局、农业局、人民银行余杭支行等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门的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捐赠意义和任务,切实抓出成效。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广大企业要继续发扬热心慈善、奉献爱心的企业精神,不断展现企业行善积德、回报社会的慈爱之举。企业、单位一次性捐赠善款50万元以上(含)、个人捐赠善款1万元以上(含)的,上政府网留名爱心榜,鼓励向区慈善总会设立留本冠名基金和留本基金;各级各部门要将企业“送温暖·献爱心”的贡献作为各类评先推优的重要内容。
  4.继续开展镇(街道、开发区)的捐赠活动。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捐赠,全部用于本辖区内困难群体的救助。要积极开展捐赠活动,讲清捐赠活动的意义和善款用途,鼓励、引导更多的热心人士、企业捐赠慈善,救助社会弱势群体。
  5.继续推行“中信慈善卡”发行活动。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将年终奖存入“中信慈善卡”,通过中信“理财宝”的科学理财功能,将超额利息中的一部分钱捐赠给慈善事业。鼓励企业员工办理“中信慈善卡”。
  6.开展村、社区慈善帮扶资金活动。全区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慈善帮扶资金活动,组织发动村民、居民捐赠善款,积极参与省慈善总会开展的“万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竞赛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是我区一直坚持的公益事业、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好2013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准确登记捐赠者姓名及捐赠金额,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深入宣传发动。区级新闻媒体要主动与区慈善总会联系,集中时间开展全方位、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区慈善总会要充分发挥《余杭慈善》网站和《余杭慈善》刊物自身宣传阵地的优势,及时刊登捐赠信息、先进事迹,公布捐款名单。慈善分会要以慈善简报为载体,出刊“送温暖·献爱心”专报,及时公布镇、街道“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坚持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奉献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慈善、奉献爱心,为社会生活困难人群捐款。
  4.发挥慈善机构作用。鉴于“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要充分发挥区慈善总会和镇(街道)慈善分会、村(社区)慈善工作室的作用。镇(街道)、村(社区)及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和支持,合力做好阶段性慈善捐赠款的接收工作。
  5.严格操作管理。各慈善机构在接收慈善捐赠时要热情周到、手续规范,做到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公开透明。对企业或行动不便的爱心人士,要上门服务。各类捐款集中后,各慈善分会、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解缴区慈善总会统一入账管理,并提供捐赠单位(个人)名单和捐款金额清单,便于区慈善总会公布捐赠名单。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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