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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拟订的《2014年度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

  2014年度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快推动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提升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现就2014年度全区农民素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任务

  2014年计划培训农民25590人。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6500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创业强业(SYB)培训125人、文明素质培训4500人、务工岗位培训1500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3875人、外地民工培训700人、农业专业大中专生90人、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3300人(以上各类培训包括低收入农户培训700人、转移农民2000人。详见附件1)。

  二、培训重点

  (一)农业“四换三名”培训。开展土地流转政策、招商引资、农业园区经营培训,推进腾笼换鸟;开展农业机械操作、农机维修人员培训,推进机器换人;开展农业新品种、立体栽培、间作轮作技术培训,推进空间换地;开展农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培训,推进电商换市;开展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预测、企业管理、营销策略、项目申报管理、资金使用审计、质量品牌培训,培育名品、名企、名家。

  (二)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中青年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低收入农民等进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通过市区二级培训项目,对电工、电焊工、商品营业员等工种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并努力做好学员就业推介工作,转移率要达到60%以上。

  (三)农民创业培训。对青年农民开展以SYB基本知识、网创、SYB成功学员典型引路、大型企业考察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创业培训,提升农村青年创业策划、经营市场预测、风险预测等创业能力,并引导其通过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

  (四)农业专业学历教育培训。通过农广校大中专班农业种养植专业、农业管理专业的培训,提升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区级以上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的业主、经营骨干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对象要求为本区常住农业人口或2000年1月1日后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中:经营骨干在毕业前需有一年以上的本职工作经历、科技示范户必须有区级认定文件。

  (五)“双证制”教育培训。“双证制”教育培训对象为各镇街学历未达到高中层次的常住成年农村居民及初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农村居民,通过培训可取得高中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三、资金政策

  农民素质教育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培训基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按照考核办法,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数量、完成实绩、转移数量、农民满意程度等情况核定。各镇街应按区补标准1:1配套农民素质教育资金,并对农村“双证制”教育给予适当扶持奖励。各培训基地要设立农民素质教育专用帐户,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一)以奖代补类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获证率达80%以上、转移率达50%以上的,按每人300元补助;转移率低于50%的,按每人270元补助。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发证率达到80%以上,按每人230元补助;发证率低于80%的,按每人200元补助。

  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安排生产实践课程的,按每人100元补助;无生产实践课程的,按每人70元补助。

  务工岗位技能培训、文明素质培训。按每人50元补助。

  外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有关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按每人80元补助。

  (二)项目实施类

  转移技能培训。获证率达90%以上、转移率达60%以上的,按每人600元补助。

  创业强业(SYB)培训。获证率达90%以上、创业率达到10%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补助。

  (三)其它

  农村“双证制”培训。“双证制”培训经费标准为每人1200元,其中:学历教育文化课培训标准为每人700元,在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技能培训每人500元,在农民素质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补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半年度按工作进度拨付,第二次年终拨付,总资金按实际“双证”获得人数拨付。

  农广校大中专学历培训。经核准给予学费的70%奖励;中专学员全额免费就读。其中:大专毕业的学员,属农业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业主或经营骨干的,须持有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学费发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骨干还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属科技示范户的,须持有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户籍证明、学费发票原件、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区级认定文件复印件。

  四、机制保障

  区农村实用人才与农民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会同各镇街统筹做好全区农民培训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区农业、林水等部门负责做好农业专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双证制”文化课教学、成人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核发、文化课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公布、培训机构日常教学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学员学分认定和毕业证书颁发,指导文化课定点培训机构保质保量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建好培训台账和档案;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指导,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等相关工作,指导有关中介机构做好就业服务;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培训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审核工作;区总工会负责富余劳动力技能帮带晋级工作;区教育、民政、安监、团区委、科协、妇联等部门做好农民培训的宣传组织及相关实施工作;各镇街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农民素质教育和“双证制”教育组织发动工作;各培训基地负责做好具体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效,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本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由区实用人才与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2014年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计划表

        2.2014年农民培训项目计划表

  附件1

  2014年余杭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计划表

镇街

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

文明素质培训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syb

外地民工

双证制

农广校大、中专生

合计

其中低收入农户培训

运河街道

450

250

50

200

175

0

189

 

1314

30

乔司街道

150

150

75

225

150

0

170

 

920

40

塘栖镇

500

500

100

350

375

0

364

 

2189

50

仁和街道

350

250

100

350

200

150

254

 

1654

50

崇贤街道

300

200

75

275

150

150

173

 

1323

50

余杭街道

400

450

100

300

200

0

235

 

1685

50

闲林街道

200

350

75

275

100

0

113

 

1113

20

仓前街道

250

200

75

275

50

0

117

 

967

40

中泰街道

300

150

75

175

150

0

91

 

941

50

良渚街道

450

500

100

350

265

300

359

 

2324

50

瓶窑镇

750

350

100

350

375

0

223

 

2148

50

径山镇

650

350

50

250

300

0

152

 

1752

55

黄湖镇

300

50

50

100

50

0

47

 

597

30

鸬鸟镇

250

50

50

100

100

0

46

 

596

30

百丈镇

300

50

75

175

50

0

42

 

692

10

临平东湖街道

50

100

50

100

50

0

188

 

538

5

南苑街道

100

100

50

150

85

0

169

 

654

10

星桥街道

100

100

50

100

50

0

85

 

485

5

五常街道

0

250

50

100

100

0

101

 

601

5

余杭经济

开发区

0

150

100

200

 

0

182

 

632 

20

区农教总站

       

500

0

   

500 

 

区农培中心

650

450

50

100

525

100

 

90

1965 

50

合计

65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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