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依据义政办发〔2019〕102号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本通知全文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民航航线航班开发财政奖补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义乌市民航航线航班开发财政奖补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民航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结合义乌机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加大对义乌民航航线航班开发培育的扶持力度,安排航线开发培育专项经费,对新引进和开发、加密航线的航空公司进行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新航线的市场开发、宣传以及弥补航线亏损等。
第三条 市民用航空管理局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引进新航空公司和开发培育新航线,对新开航线的必要性、市场开发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航线布局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市民用航空管理局负责航线开发培育专项经费年度预算的编报及支出的审核、申请。市财政局负责航线开发培育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为鼓励航空公司开发、加密航线,对经营初期存在风险的航线航班实行补助,补助条件和标准:
(一)新开、加密航线须有利于义乌民航航线网络的优化。
(二)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含已停飞1年以上的航线)或加密的航班须每周执飞3班及以上,且连续超过6个月。
(三)新开航线补助标准根据执飞机型和航程确定,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机型
小型飞机
(100座以下)
中型飞机
(100座-150座)
中型飞机
(150座以上)
补助
标准
航程每满100公里
补助1500元
航程每满100公里
补助1750元
航程每满100公里
补助1900元
上表中涉及数据区间表述的,均含下限不含上限。
(四)新开航线的培育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开航线航班培育期从第一个航班始发计起。第一年最高可全额享受补助;第二年最高可按标准的80%享受补助;第三年最高可按标准的50%享受补助。
(五)对于经停的航线,开通的2个城市均为新增的,可享受全额补助;只有1个新增的,可按全额的50%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