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义乌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权力清单管理,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浙江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以下简称为行政权力)。
本办法所称的权力清单包括行政权力的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内容。
第三条 政府部门应当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权力清单,依法行使纳入权力清单的行政权力。
政府部门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行使权力清单所列行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构建职责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条 市编委办统筹负责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权清理、审核确认、清单编制、动态管理等工作,经市政府授权调整并公布权力清单。
市法制办负责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权力清单维护、管理工作的衔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市监察局负责行政权力的监察工作,对权力清单涉及的廉政风险点实施监控,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
各政府部门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的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库,是市政府各部门管理、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信息的统一平台,是实现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基础数据库。
第六条 根据全省统一规范,我市依法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经逐级审核后纳入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库。纳入管理的行政权力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运行信息两类。基本信息包括权力名称、基本编码、权力类别、实施依据等内容;运行信息包括实施主体、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机构、办理时限、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常见问题解答、运行流程、服务表格等内容。
第七条 政府部门编制、完善权力清单必须按照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库(分为基本目录库和权力运行库)的建设规范进行操作,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纳入基本目录库管理,政府部门实际行使的行政权力信息纳入权力运行库管理。在权力运行库中的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必须从基本目录库下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由政府部门自主梳理入库。
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库的自动关联,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管理、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信息。